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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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他热爱阅读,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