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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伶回到家中,此时已经是半夜三点多,今天的配音部分是几场非常重要的戏,都需要很强烈的情感表达,而这样的情感表达,靠的是成熟的技巧和置身角色的投入,这样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她平时都做的很好,除了这次。
祝伶很失常。
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些口头失误,这种最低级的错误令络腮胡面露惊讶的神色。祝伶试着继续了几句,完全就不入流,只好叫停休息一下。
她仰头灌了几口矿泉水,才稍微清醒一点。刚刚她脑海中不是剧情,也不是台词,而是昨天晚上的那个画面,和那个男人身上涩涩的烟草味道。
“今天是怎么了?”络腮胡问道。
祝伶摇摇头,她低着头,柔软的指腹从矿泉水的塑料瓶身蹭过,指尖的高温稍稍被降下来了一点。她觉得自己不该这么不冷静,竟然因为一个陌生人而影响到了日常生活。这实在是太反常了。
……卫子野?
好好听的名字啊。
给人的感觉干净利落,却又很有个性。怎么说呢,就像是这个男人该有的名字。
“休息一下,调整好了再继续吧。”络腮胡和善地笑了笑,他也能看出祝伶心中有事情,但既然祝伶摇头了,继续追问就太不合时宜了。
烦人。
祝伶被那个人的眼睛乱了心神。她用力捏了捏眼角前的穴位,弯着手指用骨节揉了揉太阳穴。她尽量恢复自己应该有的职业素养,打开了包里的文稿,用小声念的方式来促使自己精神集中。
过了一会儿。
“好了,开始吧。”
祝伶不知道自己的心烦意乱会持续到什么时候,要怪就怪那个人太具有吸引力了。她这几天尽量调整作息,因为怕想太多,把配音调到了下午。到了周末,她已经基本上恢复了正常的状态。
正好碰上彭小莫约她的露天演唱会。
那天一大早,彭小莫就开始各种催促祝伶。祝伶上午一般都处在昏睡状态下,硬生生被彭小莫叫醒了三四次。
“姑奶奶,我真的记得。”祝伶睡眼朦胧,把眼前的头发拨开,无奈地道。
彭小莫在电话那头:“你别睡过了啊!晚上八点半!”
“不会的,我快被你玩得半条命都没了。”说完,祝伶手机一丢,继续开始睡觉。
卫子野到了下午两三点才起来,写歌到了天黑。他住的地方离祝伶很近,一站路的距离,就到了乐队其他成员住的公寓。
他原来也是和乐队成员一起住,但后来,他就一个人搬出去了。问他为什么要搬出去,他也只有只言片语,大致就是“乐意不乐意”的问题。
他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扭开锁,打开公寓的门。平时训练的地方在地下室,地下室很便宜,也空间很大,就是灯光不好,总是昏昏暗暗,阴阴冷冷的。
卫子野以为一个人都没有,直到走进去,他看到沙发上正在看手机的沈鸥。卫子野皱了一下眉毛,脚步停顿了一下,然后走上前,把外套脱掉放在沙发上面。
听到声响,沈鸥抬起头,看到卫子野的那一刻,立刻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你怎么来了?”
卫子野坐下,他的眼睛盯着装满烟灰的烟灰缸,语气平淡:“我的地方啊。”
曾经是他一手构建的地方,现在却因为他的到来而感到惊讶。
“呵呵……你这孙子也晓得来?怎么?趁着其他三个人不在才敢回来?”沈鸥一针见血。
“不想我回来?”卫子野端起装满烟灰的烟灰缸,灰白色的烟灰有几粒掉到了他的手上,他完全没在乎,站起身朝着垃圾桶走过去。
“这算问的什么话?”沈鸥提高音量,“我和刘益奇在一起的时候,他老是叹气,说他希望你回来,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他们都真的不怪你,只希望你回来,做个爷们。”
卫子野停下,手腕一转,烟灰掉落在垃圾桶里,几个烟屁股随着烟灰一起滑落。他蹲下,用烟灰缸磕了磕垃圾桶边缘,说道:“是要回来。”
“今天是第一场回归演出,你为什么不去?”
“还没准备好啊。”
“他们三个人硬抗上场了,我觉得你这样蛮孬种的。”沈鸥看了眼卫子野。
沉默了一会儿。
卫子野突然道:“鸥小妹,你和小刘在一起多久了?”
“下个星期就20个月了。”
“我记得刚组建5500时,小刘才刚向你表白。”
“哈哈哈,我记得还是你们几个人起哄,他才憋不住的。”
卫子野也跟着笑了一声。
环顾四周,这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冷清了一点,桌子上空落了一点。卫子野抬起头,想要把烟灰缸放回去,抬头,却看到了角落里,一架蒙着白布的钢琴。
他停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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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住了。
握紧烟灰缸的边缘。
沈鸥注意到了,没有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