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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诡异的是,沈念一偏偏又挡住了我。
“我说,宋窈,你别这样多事行吗?就算郑小姐的衣服便宜,但毕竟我弄脏了她的衣服。我现在就想带她去买身新的,以表我的诚意啊!”
我听了,愕然。
“念一,真看不出你的人品这样好啊!”此时的我还不知就里。
这时,骆维森就走了过来,对着我的耳畔低低说了一句什么,我似有所悟,一怔,随即就笑了笑,点了点头:“也好。我不能阻挡你做一个品质高尚的男人。”
这下,沈念一听了就很开心。曹姐也像看出了什么,她瞅了瞅我,推了一把女儿:“那你就去吧。尽管挑贵的买。”
“妈,不用,真的不用。”郑媛摇着头,显出一副不愿去的样子。
我在旁看着,真的不禁想笑了。“郑媛,既然沈叔叔这么诚心诚意,那么你就去一下呗。”
当着郑媛的面,我是故意把沈念一的名字叫成“沈叔叔”,沈念一的脸就微微发红:“宋窈,我宁愿郑小姐叫我一声哥哥。”
“还哥哥呢,肉麻不肉麻?郑媛叫我阿姨,那么按辈分就该叫你一声叔叔,你可别私自乱改辈分。”我重重地假装嘱咐一声。
沈念一这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没想到,曹姐大大咧咧的,她的女儿给我的初次印象也就是个假小子,没想到,几年大学生涯下来后,郑媛的性格变腼腆了,内向了,从她的身上,一点也找不出以前的痕迹。
最终,她答应和沈念一走了。但言语之间,还是一口一个“沈叔叔”、“沈叔叔”的。我相信,沈念一一定无比的糟心。大家继续吃饼,吃三文鱼罐头,法棍,德国小香肠,俄式列巴,中西合璧。
格桑带着桃宝又去玩了。
“你说,会不会沈念一这家伙喜欢上了曹姐的女儿呀?这家伙虽然假模假样地爱装绅士,但为人有多冷漠,我还是清楚的!”说这话的,是我表哥何钟毓,发了福的何钟毓。
我担心这话被曹姐听到,曹姐正和我妈在前边探讨怎样做酒窖烧饼。这种饼很难做成功,而且市面上已经不常卖了。曹姐和我妈是背对着我们的,距离又远,所以我表哥说的她没有听到。
我就压低了嗓音:”表哥,别瞎说啊。他们不匹配,相差十岁呢。而且郑媛还要读研究生,你们可别乱点鸳鸯谱呀。”在我看来,郑媛始终比我们小一辈分。沈念一可以喜欢她,但只能是长辈对晚辈之间的喜欢,叔叔对侄女一样的喜欢。
骆维森过来牵我的手,说几杯红酒下去,肚子撑圆了,想重新进桃林散散步,胡乱走走。“你呀,难得休息就该给自己放个假,对他们几个,别太热情了。”
野餐的红酒,都是李尔带来的。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从南非空运回锡城的。南非的气候适合经营牧场,种植棉花,也适合栽种葡萄。说实在的,李尔的红酒和国内的比,的确醇正浓郁很多。我也喝了不少。大家都喝了不少。
我就转身看了看,李尔这家伙大概也微醺了,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靠在谢颖的肩膀上,一脸的娇羞。没错,就是娇羞。男人们喝多了酒,表现的姿态就会各异。有的废话说个不停,比如肥了的何钟毓;也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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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声不吭,时而嘴里哼着小曲儿的,想低调又低调不起来,比如上了年纪的顺伯;也有使劲憋着,恨不得要将备着的红酒都喝光了的姜豹;更有像李尔这种,一旦喝多了,就靠在媳妇跟前,装温柔的小绵羊。
跟要命的是,当我的眼睛和李尔对视时,他正好转过身来,给我一个璀璨的微笑。我顿时脊背发麻。
还是去桃林清静,还是去桃林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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