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之中。
刘墨茹长得确实挺养眼的。她身高不到一米六,很是娇小。身材苗条,长相甜美,系着简单的马尾辫,额前没有刘海,露出了那光洁饱满的额头,脸上几颗红红的青春痘稍稍破坏了一些感觉,但她身上浓浓的书卷气,却增加了她的魅力。
她性格文静,举止淑女,学习比较刻苦认真,在高手如林的强化班,也能保持班级前十左右,年纪前五十,十分稳健,属于典型的优等生。这样长相能打八十分学习成绩又不错的女孩,暗恋的同学自然很多。
之前那位意图向吴笛发起攻势的于晨,在吴笛的记忆中,就应该是追刘墨茹的头号选手。
比起文静的刘墨茹来说,另外一位叫做唐玲珊的女孩,就是比较活泼甚至可以说是泼辣的那种,她似乎总能和男生打成一片,在打闹时还喜欢捏人,不过由于她那不错的外貌,自然不会有什么男生讨厌她。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呐……
许是因为唐玲珊的成绩只是中游,又不如刘墨茹那样文静,所以不少男生都在私下里认为唐玲珊的气质比不上刘墨茹。
至于吴笛嘛,那是超然的存在,虽然她那对写作的爱好狂热而又奇葩,惹人发笑而不自知,但是她那不可辩驳的颜值与家世,足以让她成为当之无愧的女神,外号“大小姐”更是传遍校园。
如果说刘墨茹与唐玲珊是班花级的美女,那吴笛自然就是校花级的。
吴笛这时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她的座位就是在最右侧的第一组靠过道位置,里侧是她的同桌王绮,最右侧的墙上正好挂着名言警句,是孔子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她粗略地检查着自己的课桌,有些凌乱,不符合她那完美主义的作风,不过那只爱马仕的瓷制杯子还是不错的,杯口有漂亮的金色纹路,杯身上的图案比较抽象,自然展现出了一种格调,不过这样的杯子还是适合用来喝那些所谓大小姐专用的红茶,这教室中带着消毒氯气味道的纯净水,实在让人倒胃。
吴笛并不准备改变“前吴笛”那富家千金的作风,虽说在那些更加高逼格的人眼中,使用那些平民们都耳熟能详的奢侈品牌,非常的low,各种所谓的手工订制才显得更加低调奢华有内涵,连扮猪吃虎都来得更方便,但吴笛所考虑的,却是不让别人发觉她身体中的灵魂已经完全被替换了。
而让吴笛十分震惊的是,她在翻看“前吴笛”的那部以“吴迪”为主角的小说作品时,竟然发现小说主角所干的事情,与她以前还是吴迪的时候,一模一样!
难道之前穿越到平行世界中变成吴笛的吴迪,并非真实的存在,仅仅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这可真是……
算了,不论她以前是谁,现在她都会作为吴笛好好地活下去,与此同时,让她的分身吴迪变得更加优秀。(未完待续)R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