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二叔匆匆吞了个包子,跟她一块儿回去,一是得把支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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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书的三轮车还了,二是还得收拾两身衣服来给余壮壮替换,怕他出汗没衣服换又冻着。
回到家里,得知余壮壮没事了,余爷爷和余奶奶才放下一直提着的心。
余壮壮这一病,在医院住到初六才回家,这几天余喜荣和余喜华都留在老宅吃饭。
余喜龄发现堂姐余喜华虽然沉默寡言,但却是个非常心灵手巧的女孩子。
不同于她前世几十年锻炼出来的厨艺,余喜华似乎对厨艺方面有些过人的天分,自从她们兄妹开始过来吃饭,她就理所当然地接过了厨房所有的活,甚至大部分家务。
要不是余喜龄拦着,余喜华打算连她们几个的里外衣物全部包揽过去。
“我都是做惯了的。”余喜华习惯低着头说话,就算有需要,也不过是飞快地瞟你一眼便低下头去。
余二叔家里,二叔和堂哥负责赚钱,余二婶负责管钱带余壮壮,家里的所有家务都由余喜华负责,平时地里有活,只要不是农忙,也都是余喜华一个人,扯草散肥打农药。
其实,上辈子余喜龄在家里,和余喜华的处境差不多,都是忙完家里忙地里,唯一的差别,大概是徐招娣坚持要送她上学。
这大冬天的天寒地冻,再算是用井水洗衣,水也会很快变得冰寒刺骨,余喜华那双手早冻得不像样子,早上余奶奶还烧了个白萝卜,让她去烫生冻疮冻烂的地方。
“那喜华姐,你再做一个那个拔丝红薯吧。”不忍再看余喜华那双冻烂的手,余喜龄赶紧把衣服抢过来。
这个拔丝红薯还是余喜龄提出来要做的,结果第一锅就给烧糊了,余喜华站在边上看了会,第二锅她上手,做出来的拔丝红薯,晶莹剔透,咬一口下去香脆软糯,糖丝拉得特别长。
最重要的是,余喜华做东西特别省材料,她做一盘出来,好像都不用费什么油和糖。
余喜华抿了抿嘴,嘴角陷下去两个梨窝,“好。”
在奶奶家生活的这几天,是余喜华这辈子过得最舒心的日子,她手上长了冻疮,常常又疼又痒,她妈明明知道却总是看不见似的,但奶奶会握着她的手使搓,会烧个萝卜给她烫手,虽然疼但心里是暖的。
喜龄和喜安也是很好相处的妹妹,都很贴心。
姐妹两个自己的事情自己干,从来不需要别人提醒帮手,奶奶家没养猪,她家的猪早在腊月二十六都卖给屠夫,她每天除了做饭,回家喂鸡,好像就无事可做了。
要是她爸妈一直在城里不回来该有多好,村里就有几户超生游击队,把孩子老人丢在家里,大人躲出去生儿子,好几年都不回来的那种。
可惜在余家这是不可能的事,余二叔更是有两个儿子,初六这天,余二叔领着余二婶抱着余壮壮出院回家,镇上叶家,叶听芳也准备去医院接叶暖暖回家。
“建国,我一个人去就行了,省得被人看见,说三道四。”叶听芳抿着唇,脸上没有半点笑容,眼里带着几个怨意,“要是再遇着喜龄,我可没脸再活在这世上了。”
想起初二早上发生的事,叶听芳就恨得要命,余喜龄那个小兔崽子竟然说她是第三者!
“不行,从镇上去县城虽然不远,但两条腿也难走到,今天天也不好,你身体不好,我不放心。”余建国不容拒绝地去推停在院子里的单车。
“喜龄那丫头是少打了,小小年纪就学得阴阳怪气,你放心,我会好好教训她。”
叶听芳嘴角勾了勾,终于露出一个笑容来。“喜龄还小,要慢慢教。”
余建国鼻孔嗤了一声,对叶听芳的话不置可否,“她还小,她比暖暖也就小几个月,你看看暖暖再看看她,真不知道徐招娣是怎么教她的,好好的女孩子教得流里流气。”
叶听芳把大门锁好,背好自己的挎包,跟着余建国一起出了小院,这会她还不好直接坐在余建国的车,得等上了大公路才好。
“其实喜龄以前很听话懂事的,我看她可能是做那劳什子豆腐生意,把心给做野了,你想想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不是在上学就是在家带弟妹做家务活,有想法折腾着去做生意的有几个?”叶听芳和余建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缓缓向镇外走去。
“听芳,干什么去啊?”
“去医院接我家暖暖,孩子今天出院。”
问话的是街道上出门倒泔水的邻居,余建国微笑地冲对方点了点头,叶听芳同邻居寒暄后,继续说余喜龄的事,“再说了,女孩子早早接触社会,很容易被带坏的,她现在做生意接触的人更是鱼龙混杂,建国,喜龄再不听话不孝顺,你是当爸爸的,你得管着她。”
“子不教,父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