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云怔了怔,道:“他自愿的?怎么可能?”
林仙儿眼波流动,很是妩媚勾人,道:“他说喜欢我,连命都可以不要,那我就告诉他,我不要他的命,我大哥缺了一个知心着意之人,问他愿不愿意跟你试一试,他就答应了。”
龙啸云:“……”
见他不信,林仙儿费了点口舌,解释道:“我只是对他阐述了做不成情人可以当亲人的好处,像我这样的女人绝对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男人,他能天天看到我,便是天大的幸事。而他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就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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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就心悦诚服地过来同你相亲。”
龙啸云:“…………”
这魔性的魅力!
不愧是专门带着男人下地狱的女人,才十三四岁,魅力就大到这种程度,以后怎么得了啊。不过,林仙儿随便忽悠几句,就上当,这少年不是为爱愿意奉献一切的傻子,就是个双。不管那种情况,脑子肯怕都不大灵光。
龙啸云面色复杂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以后别再领人回来,除非那人是你未来的夫君。”
林仙儿的脸庞娇艳如花,透着迷人的粉色,咬唇道:“你怎么这么死心眼,非李寻欢一人不可呢?你看他今年二十三岁,再过几年就成老男人了。再看看我给你介绍的人,哪个不比他新嫩可口,年轻有活力?你干什么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
“……”
龙啸云不得不提醒她:“我比李寻欢大五岁,我才是你口中的老男人。”
“你又不是下面的那个,计较年龄做什么?”在林仙儿的认知中,处在下位的基本上都是少年,年轻漂亮是最基本的硬性要求,上位的就算是皱纹满脸的老头子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所以,在她看来,李寻欢有点老了。
龙啸云:“……”
他觉得这种话题有必要中止,再继续下去太危险了。
与龙啸云得到的消息不同,李寻欢没有去关外,而是去了大漠。
毒日当空,黄沙漫天,一人一骆驼行走在热浪袭人的大沙漠上。
闷热的空气,喘息都成了一件困难的事,从保定一路走来,仿佛从天堂堕入到烈火煎熬的地狱。李寻欢从来没有这样深刻的体会到,林诗音的爱是那样的热烈,一个女人若肯为喜欢的人吃这样的苦头,这般情深似海令人向往的感情,没有男人不会为之动容。
李寻欢笑了笑,有苦涩,有解脱。
他已决定将少年时期的那份爱彻底埋葬于心底。
这次来大漠,本就是为了彻底做个了断。
从此以后,林诗音只是他的表妹,而不是爱人。
半个月之后,李寻欢暗中帮助沙漠强匪龙卷风的军师“复仇使者”解决了危机,“复仇使者”正是林诗音的情人,和龙卷风喝完庆祝宴,李寻欢便离开了大漠,他没有去见林诗音。
“少爷。”说话的大汉满面虬髭,看着黑了许多也瘦了许多的青年,终于忍不住道:“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林姑娘吗?为什么又不见她?”
李寻欢淡淡道:“见与不见已经不重要。”
为什么不重要?起码问清楚她为什么背叛你啊!虬髭大汉虽然心有疑问,但没有多口一问,少爷这样说自有他的道理,他管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我们回去吗?”
夕阳染红的大沙漠,天与地仿佛混为一体,沙漠中气候多变,再过不久,温度就会慢慢下降,半夜就能冻死人,如果要走,最好赶在天黑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李寻欢没有离开这里,他带着是朋友也是仆人的铁传甲在大沙漠上流浪了半年,而后又去了苦寒之地的关外。又是半年,才动身去往江南,不过半个月,又像北方出发,途中走走停停,耗时了大半年。
等再次回到保定,他才发现内心迫切地想见到那个人。
回到李园,管家老泪纵横,看着李寻欢直道瘦了瘦了。然后,带来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
——兴云庄在大办订婚宴!
李寻欢身形一晃,顿时感到头重脚轻,冷彻寒骨。怔然片刻,哑声道:“谁的订婚宴?”
管家道:“林姑娘的订婚宴,这是前日送来的请帖。”
李寻欢心中溢出淡淡苦涩,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怔住了。
漫长的夜,空气中静静流淌着旖旎糜艳的气息。
黑色貂皮披风与夜色融为一体,将屋顶上的两人掩藏于黑暗。
谁也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
自从那一夜,两人似是约定好一般,李寻欢不再避开龙啸云,相处方式恢复到以前,彼此仿佛默契地遗忘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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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纷飞,做工精美的皮靴踩踏在雪地上,印下不深不浅的脚印,英俊高大的男人不紧不慢地前行,手中持着一柄银枪,像是刚刚从战场上凯旋而归的战士,神情松懈,眉宇间洋溢着淡淡的轻松惬意。
寒风裹着白雪飞来,迎面走来一个满面风霜的男人,背脊挺直,像路边压不弯的青松,面容冰冷,眼神同样冰冷如刀,而他的身影孤独落寞的像是幽灵,龙啸云的目光落在男人脸上微微一顿,不是因为他有多么英俊,相反男人很丑,言语难以描述的丑陋,眼睛一大一小,两边脸不对称,扭曲的像是毕加索的抽象画。
擦肩而过时,龙啸云回首望了男人一眼,心中疑惑道:“系统,他可是金无望?”
系统:“经系统扫描,此人正是金无望。”
如今,江湖上最有名气的人并不是小李飞刀李寻欢,而是沈浪、熊猫儿,还有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王怜花,他们的爱恋纠葛也是最令人津津乐道的。然而,就在今年,四人结伴归隐,远游海外,让所有吃瓜群众大感意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朱七七得罪了太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