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开始蒙蒙亮,周围不再是单纯的黑暗,万山站起来,说“咱们得赶紧走,没准刚才那一枪会被警察听到。”
他这么一说,大家又都紧张起来,二话没说,爬起来继续逃命。
胡光宗也不好总让万山背,跟着大家走,实在走不动的时候,万山和冯浩就轮流背他。
走走停停间,天色越来越亮。
三人攀上顶峰时,一轮红日正破云而出,群山叠翠,百鸟争鸣,彩云满天,恣意卷舒,是大自然献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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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献给人间最美的画卷。
“真漂亮啊!”冯浩感慨道,“彩云之南的名号是不是因此而得的?”
“也许是吧!”南云说,“反正这里有全世界最美的云彩。”
“彩云之南最早的说法是在汉朝。”胡光宗接过话题,缓缓道,“《云南通志》记载,汉武年间,彩云见于南中,谴吏迹之,云南之名始于此,另外,《南诏别史》也有记载,彩云现于龙兴和乡,县在云之南,故名云南。”
“哇,宗哥,你好博学!”南云满眼崇拜地看着他,“你是什么学校毕业的?”
“我学历并不高,很多知识都是我后来自学的。”胡光宗说。
刚逃离家乡时,他因为没文化没见识,受尽了白眼与冷嘲热讽,每天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最羡慕的就是那些衣冠楚楚,谈吐优雅的上流人士。
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他也要和这些人一样,成为一个风度翩翩,温文儒雅,满腹经纶的绅士。
为了这个目标,他确实很努力,哪怕是最破的衣服,他也要穿得干净笔挺,哪怕是最脏的活计,他也不会让自己变得脏兮兮。
最初加入盗猎组织,他只是这条链上最低级的盗猎者,每天跟着一伙人穿棱于山林,拉网下套挖陷阱,端着猎枪到处找目标,还常常被野兽追得满山跑。
但他从来不会让自己狼狈不堪,哪怕是刚经过一场惊险追逐,他也会第一时间整理好自己的发型和衣衫。
等到他终于有足够的闲钱,他开始用知识包装自己,他买大量的书籍自学,还会特意拜访知名的学者,不放过任何一个向人学习的机会。
最近,他聘请了一个老师,专门给他讲论语。
即便是做十恶不赦的坏蛋,他也要让自己成为最儒雅博学的坏蛋。
……
中午时分,众人经过几个小时的艰难跋涉,终于抵达了胡光宗那座隐世的庄园。
离山庄五里的范围,他们就被几个持枪巡逻的人拦下了,禁止再往前通行,后来看到趴在万山背上的胡光宗,才纷纷围上来。
胡光宗一回到自己的领域,周身的气场都变了,面含威仪,目光冷凝,腰身也挺直了。
血渍斑斑的登山服被他穿出了军装的威风,而他本人也瞬间从逃犯变成了手握重兵的司令。
看来,胡司令这个称呼,并不是平白得来的。
几人在马仔的护拥下往山庄方向走,马仔把司令回来的消息传回山庄,不大一会儿,得到消息的人抬着两架滑杆过来迎接。
南云和胡光宗上了滑杆,万山和冯浩依旧步行,一群人浩浩荡荡进了山庄。
站在山庄的大门口,南云才明白,为什么鬼爷说胡光宗的家是宫殿。
那隐在青山翠竹之中金碧辉煌的气派建筑,妥妥就是一个小皇宫啊!
大概是得知胡光宗平安回来的消息,大门里面站了长长的两列人,性别以女性居多,打头是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穿着黑西裤白衬衫黑马甲,看起来彬彬有礼。
胡光宗一进门,下了滑杆,女人们纷纷围上来,“先生先生”的叫声不绝于耳,如娇莺初啼。
胡光宗被团团围住,温和地与每个女人说话,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宠溺,笑容却不达眼底。
女人们并未感受到他内心的疏离,一个比一个更卖力地表现,诉说着自己的担忧,哭得梨花带雨。
胡光宗不厌其烦地安慰每一个人,仿佛每一个都是他的心肝宝贝儿。
南云和万山冯浩对视一眼,心说好家伙,这排场,跟皇上回宫没什么区别了。
万山的关注点不在这上面,趁着胡光宗被女人包围,抓紧时间打量整个建筑的结构路线。
南云则忙着暗中动用各种隐形装备拍摄。
唯独冯浩饶有兴趣地观察胡光宗和他的女人们。
观察了一会儿,冯浩突然发现一个特别惊悚的现象。
那些女人,或高或矮,或胖或瘦,或黑或白,或清纯或美艳,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长得相似!
而且,更惊悚的是,她们都和南云相似!
有的眉眼像,有的鼻子像,有的嘴巴像,还有的只是轮廓像。
换一种方式表达,南云就像是这些人的综合体,她一人集合了所有人的特点。
这一发现让冯浩大惊失色,青天白日的,面对一群莺歌燕舞,风情万种的女人,他却直觉一股寒意从头顶透到脚底。
这感觉,太他娘的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