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必多好,我喜欢就好

第一百零九章 道尽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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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Dreams》的音乐在礼堂云绕。

来宾如云。

我穿梭在这人群里,想要寻找顾北辰的身影。

“林鹿。”穿着一袭红裙的温嘉欣叫住了我:“你怎么这么晚?婚礼快开始了,快去换衣服。”

我看向她:“你看见胖子没?”

“他好像还没到。”

“哦。”心底有些小失落和惆怅。

“走吧,阿乐在等你。”

婚礼进行曲在礼堂响起,我换了一身淡粉色的长裙,坐在新娘宾客这一方,而对面的新郎宾客,除了宫赤司,我并没有看见顾北辰。

按理来说,他应该比我先到啊?他不是比我先走的吗?

一身洁白婚纱的童乐乐在童叔叔的挽着下,微笑着,朝着纪默缓缓走来。

此刻的童乐乐没有平日里的那种阳光,多了一分淡雅静好,就像那放在阳光的书页与一盏清茶。

童叔叔对纪默说:“阿默,乐乐在我们的手心里长大,你以后要把她放在手心上宠着,不然,我随时都会把她领回家的。”

“知道了,爸。”纪默迫不及待要伸手去牵童乐乐的手。

童叔叔有些不舍地将童乐乐的手放在了纪默的手心里,这头,童阿姨在我旁边低声哭了起来。

在司仪的提问下,童乐乐和纪默笑容满面地回了一声我“我愿意”过后,互相交换戒指,亲吻。

我看着他们,从校服到婚纱,从稚嫩的少年到成熟的大人,从猜疑走向坚定。

着实不易啊。

如果两个人命中注定是要在一起,不管吵得厉害,依旧会原谅对方,回到对方的身边,我想,这句话的写照就是童乐乐和纪默之间的历程吧。

拍照的时候,顾北辰才风尘仆仆地赶来。

穿着黑色西装的顾北辰身姿修长挺拔,面容清冷的他难得与纪默还有宫赤司笑着说话。

我紧张万分且心跳如麻地盯紧他。

“鹿鹿,你也说句话啊。”乐乐在旁边提醒我。

“顾。”我对着顾北辰张了张口。

他却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只好闭嘴。

“鹿鹿,你怎么了?不像你的风格啊。”温嘉欣也过来劝我。

我扯出笑容:“都过去了。”

年轻的我,有的是一身的孤勇,有的是家人撑着,有的是年轻的资本,如今,生活把我勇气给磨灭了,愧疚也让我开不了口。

婚礼拍照的时候,顾北辰到一边接电话去了,恰好我也有电话来,我们都没有参与拍照。

拍照的流程结束,大家都坐车前往酒店赴喜宴。

宴会上,童乐乐和纪默轮番表演,童乐乐会跳舞,跳了场街舞,曾经她在江北一中学的。纪默唱了首歌,宫赤司在旁边弹吉他,其余时候,主持人在游戏助兴。

饭席上,我故意坐在了顾北辰的身边,我一坐下,他立即就把手上的烟给掐灭了。

不过他从没看我一眼,而是笑着看表演,仿佛于他而言,我是个陌生人。

没关系。

我对自己说。

以前都是顾北辰给我夹菜,现在轮到我来给他夹菜吧。

我在他的碗里夹了满满的荤菜,只字不发地看着他的那张侧脸:“胖子,你瘦了,多吃点肉。”

他斜睨了我一眼,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我笑。

只要你肯吃,就算让我站在一边也没关系。

纪默和童乐乐来敬酒。

顾北辰拿起一瓶白酒:“祝,百年好合。”

话落,他仰头喝了起来。

纪默看向我,用眼神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倒是低声劝说:“胖子,今天是开心的日子,我允许你喝酒,但不能喝多。”

纪默是新郎,还要招待贵宾,没办法喝太多酒,他只陪着顾北辰喝了一杯。

他脸红脖子粗地喝了一大口,就把酒瓶放下,像个生着闷气的孩子,还是没跟我说半个字。

宫赤司拿起一瓶红酒,给顾北辰的杯子倒满,嘶哑着嗓子:“顾胖,来,难得见你,今晚不醉不归。”

顾北辰瞥了我一眼,拿起酒杯,一口饮尽,许是喝得太快,他咳嗽起来,将口中的红酒吐回杯子里。

我皱眉,想拿走他手中的酒杯,他却硬是将那酒喝光。

“来,再喝。”宫赤司又给他倒满。

我与温嘉欣对望,露出一丝苦笑。

宴席还没结束,他们两个人就喝倒了。

纪默让人将他们两个抬上了酒店上边的房间,我也跟着去。

顾北辰醉醺醺地奔去厕所,吐的昏天暗地,我看他瘫软在厕所地上,便桶上除了污秽物外,就是刺眼的鲜血。

我沉下心,淡然镇静地扶他到床上,替他脱了鞋袜,解开了领带和衬衫的纽扣,热了毛巾,给他擦了擦脸,让酒店服务员拿来了解酒药,喂他吃下。

我坐在床边,替他掖了下被子,看着他那张略有些苍白的俊脸,笑了起来:“胖子,我还是喜欢你胖嘟嘟的样子,看着可爱。”

顾北辰拧眉,转身,背对着我。

我爬上、床,从他的身后抱住了他,将脸紧贴他的后背,轻声说:“以前你总说,让我乖一点,现在,你乖一点,接下来,你好好睡一觉,醒来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这时,他翻身过来,将我紧紧地抱住,他那瘦骨嶙峋的下巴抵着我的头发:“傻,我想你。”

我的心尖一颤。

多久,他没这样抱过我了?没这样用宠溺的语气唤我了?

不一会,门铃响了。

我小心翼翼地仰头看他,他正熟睡着,我才放心,准备从他的怀抱中抽身出来。

倏地,顾北辰猛然抱紧我,嘴里呢喃:“哪儿都不准去,我不会放开你的。”

“乖,我只是上个厕所。”我低头在他的额头小啄一口。

他才放松了手臂的力度。

我蹑手蹑脚下了、床,打开了门。

门外,厉色的夏蝉看了我一眼,直接越过我,进了房间。

她身后跟着两名健硕的黑衣保镖。

“他喝酒,还抽烟了?”夏蝉额头皱了起来。

我点头。

“他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夏蝉有些不耐。

“夏姐,你肯定有办法救他对不对?”

“暂时还没找到,他身上的血细胞开始坏死,红细胞的复制功能以及血小板的免疫系统没有细胞死亡的速度快,目前,他这种血液病还没有找到根本的原因,有点类似坏血症。”

“我只要救他的方法。”

夏蝉轻轻地抚着顾北辰的额头,像个母亲一样:“救他,只能换血。”

“换血?怎么换?”我心急地问。

“小辰的血型是万能O型血,虽然这种血型很普遍,但是,血液内的细胞不混合,开始稀释,定期给他输血只能延长他几日寿命,试了几次治疗,我们发现拥有免疫抗体的RH阳性血型可以进行溶血,但是他现在全身的血液几乎坏死,可是这种稀有血型难找,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医院,买下了这些库存血液,甚至找人给他输血,可,只能支撑他度过了这六年,现在血库没血了,那些稀有血型的人,不能再给他抽血了,必须隔三个月后,可是三个月后,怕是凶多吉少。”

“我是,我是RH型的。”我欢悦地应道。

“但是。”夏蝉有些为难看向我:“小辰不让我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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