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昨天的情况,开始了新的审理。
秦美芬的那份放在银行保险箱里的东西被带了来,控方把证据排成了照片,以投影仪的形式播放出来。
那是一份日记。
微澜清楚的看到,那是一份秦美芬笔迹的日记。
第一页,时间恰好是三年前。
在日记里,秦美芬这样写道——
第一次行动以失败而告终,那个该死的狗崽子命很大,居然轻易化解了危险。而我找的人是如此的没用,刘天喜他根本就是骗财,李茂青也是该死,他拿了我的工资,不为我办事。
这些人都是贱人,他们都该死,但最该死的是陆鹤琛那个狗崽子。
我在有生之年一定要弄死他。
.........
这篇日记通篇都是充斥着粗鲁的言语,谩骂,那是一种恨到极致,嫉妒到发狂的情绪的宣泄。
整个日记一爆出,法庭上都传来了窃窃私语声。
每个人表情都是充满了意外和指责,全部都看向秦美芬。
日记记录着每一个行动的时间,失败之后情绪的宣泄,全部都是骂人的话,很难听。
“秦美芬,这是你的日记吧?”
“不是。”秦美芬依然是矢口否认。
“银行地库的监控设施拍下来了你每次去的时间,你在外面的写日记的记录,你还要辩驳吗?”
“那你们是看错了。”秦美芬冷声道。
这时,控方律师又道:“对于秦美芬每次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要屡次矢口否认的行径,我们很是遗憾,我提议请一位重要的证人出席。”
“通过。”
“请带陆鹤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