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界竞技,开局我选张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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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薇站直了立在一旁,趁着几个村妇都在,也不对王氏客气,“你算哪门子亲戚,有你这么做舅妈的吗?我男人早回了大瓷山了,我在村里留着,不过想多照顾我爷爷几天罢了,哪儿轮到你在这里嚼舌根。”
兔子急了也是要咬人的,王氏这般,真当她是聋子哑巴吗?
那几个村妇一听,觉得阿薇说得也有道理,王氏在村里本就名声不好,只是她嘴碎,逮着个人就能说道半天,慢慢就把阿薇的事情传开了,实则信的人也不多,只是闲话家常,本就是人的乐趣。
这会儿见阿薇来了,几人也不好再听下去,劝了阿薇几句让她别放在心上,就匆匆散了。
王氏却哪儿甘心,拾起脚边的枯枝就朝阿薇打去,阿薇抱着水桶抵挡,她年轻,身子比王氏轻盈敏捷,王氏追打了一阵,没伤到阿薇一分,倒把自己累得弯下腰杆,气喘吁吁。
阿薇站到她面前再次开口,“舅妈这般说三道四毁人清白,小心传到您亲家那里,反而毁了自家名声!您能说会道,也别把我当了哑巴,您在村里那些事儿,别逼我往后也去陈家那条街上说道说道。”
王氏看着从来闷不啃声,只拿脸蛋身段勾人的狐媚子,今日变得伶牙俐齿,不可置信地盯着她,把自己一口老黄牙都要咬碎了,第一次发觉,无论是吵架的气势还是踩人痛脚的本事,自己竟输了对方三分。
这会儿是午后,虽是已入秋的天气,但外面日头下仍旧十分炎热,那几个村妇离开后,一时路上没了别的人。
王氏正要开口烂骂回去,前面小跑过来一个年轻妇人,待到了王氏身后,柔声喊了她一声“娘”,忙将弓着腰的王氏扶住了。
听她这么喊,阿薇晓得她的身份了,不由认真打量她,陈氏身形微丰,是村里人喜欢的那种好生养的模样,眉眼弯弯的,看着和善,皮肤不算白,但比起庄稼人的黝黑,已是相当打眼了。
“娘,我在前面听说您跟表妹……您别置气了,日头大,咱们快些回去吧。”陈氏温声细语的样子。
听她称自己“表妹”,阿薇一下觉得头一次见面,关系却马上拉近了,看来陈氏是知道杨家还有她这个亲戚的,不知道是陈氏近人情,打听了杨家亲戚的情况,还是王氏在儿媳妇面前也唠叨自己坏话,她放下水桶,唤了对方一声“表嫂”。
陈氏羞涩地应了一声,扶着王氏要走,王氏狠狠剜了阿薇一眼,想到儿媳妇在,把嘴里预备好的恶毒话都生生咽了下去,扯了扯湿漉漉的裙子,不甘地朝回家的方向去了。
拾起水桶,阿薇叹了口气,打算再去打一桶水,却见陈氏似乎回头看了自己一眼,阳光下,她看不太清楚,却觉得那眼神有些哀怨,有些意味深长。
哎,怕是王氏担心自己真去陈家门口闹,打算先在儿媳妇面前把自己丑化了。
下午的时候,乔老头从外面回来,进门就问阿薇,是不是跟王氏吵架了,还浇了她一桶水,阿薇没否认,只好奇当时不过几个人见到,没想到这么快就传开了。她莫名有些怀恋在大瓷山的生活,那里没有闲言碎语,只有鸟语花香。
乔老头想不到阿薇也是个有脾气的人,从前总觉得她十分乖顺,但孙女今天发了火,他却高兴得紧,燃了旱烟,边抽边道:“那个腌臜泼妇,水该往头上浇下去,光湿她的烂裙破鞋,便宜她了!”
没想到爷爷会这么说,阿薇笑了笑,其实若是从前听到王氏说她的坏话,她大概不会直接粗暴地对待,但这些日子担心辰轩,难免心神不宁,王氏的话无疑火上浇油,她实在忍不下去。
想到辰轩的事情,她思量了一番,不由对爷爷道:“爷爷,我想先回大瓷山去了,我想他应该快回来了,我得回去把家里收拾一下。”半个月没回去,还不知道竹屋怎么样了,更不想留在这里听村里人背后说道。
乔老头这些日子自然也替她忧心,只没有说出来罢了,听她说要回去,怕她一个人不安全。
阿薇只说自己在山上早住惯了,没什么好怕的。乔老头想到她在村里也难过,就不再反对,只嘱咐她夜半不要熄灯,将门窗关好,人睡床板下,莫虽床上,若能寻了山里的猎户弄条狼狗养着最好。
觉得爷爷过于忧心了,她随口应下,没放在心上。
第二日午后,阿薇收拾东西回去,见竹屋没什么变化,只是染了灰尘,第一件事就是着手打扫起来。
过了傍晚,天色渐暗,她仍没觉得害怕,只是看到地铺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心里一阵烦忧。
早知道,和他一起去就好了。
暗夜里,星光点点,秋风渐凉,她没听爷爷的话点灯睡到床下,仍是熄灯睡在熟悉的床上,门窗却是关严实了。
忽而,竹桥上响起一阵脚步声,接着,有人敲门。
辰轩掩了掩鼻子,面上却并无嫌恶之意,反而对这样环境有些好奇。
从小生活在富裕之家,他从未踏足过这样的地界。即使近年旅居在外,他靠补瓷富有积蓄,生活亦甚为宽裕。能用钱财带来便利的,他一向不会亲往,因而到了青釉镇已有时日,仍对许多市井之事不曾了解。
“一起。”辰轩淡淡道,语气却甚为笃定。
阿薇只得点点头,让不熟悉道路的辰轩跟在她身后。地上落了牲畜的粪便,前面来了担担子的小贩,阿薇便提醒他避让。
旁边一个卖鱼的摊子,老板手起刀落,干净利落,那鱼已丧命却还在挣扎。辰轩看得暗自称奇,一时忘记避让,那鱼在扑腾中溅起无数残血,阿薇拉他不及,忙挡在辰轩身前,那点点血污便溅到阿薇身上了。
阿薇转身,见辰轩身上仍旧不染半尘,舒了口气又小声叮嘱道:“你要跟紧我。”
辰轩见她比自己矮了一个头,却一副要保护他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别扭的好笑,只是面上仍旧波澜不惊。
阿薇回头见前面有一处卖菱角的,看起来肉厚鲜美,吆喝得也便宜,便打算前去看看,一抬脚,却发现有人轻轻拉住了自己的一片袖子,跟了上来……
菜市一行,两人收获颇丰,出来的时候手上都拎满了,这还是阿薇一再劝阻的结果。
辰轩对于菜市的热情完全出乎阿薇的意料,而且出手阔绰,平常人家论个买的东西他能论斤买,也不讨价还价。——那二十斤鲜河蚌就是这么买来的,足足花了二两银子。他还甚有道理地跟她解释,“河蚌肉少,带壳二十斤,烹食一顿而已。”
阿薇更觉不值了,二两银子,才一顿就没了?
辰轩心中另有计较,他不擅烹调,从前常常买了食材回去也是胡乱烹食,如今有她在,这些食材皆能物尽其用,多买些又何妨?
买完离开的时候,商贩们都热情地招呼辰轩再来光顾。阿薇可以想见,再这么买下去,辰轩“冷面豪客”的形象将菜市中广为流传。
此刻,二人站在菜市外的一棵大柳树下荫凉,辰轩见阿薇一脸发愣的模样,问道:“提不动?”说罢,便揽了她手中的东西到自己手上。
阿薇忙拽住,却是迟了,已被他揽了过去,她忙道:“我提得动的。”
辰轩不理会,只道:“再去买些生活所需。”说罢,往商铺林立的市集而去,这回,他是识得地方的。
到了市集,辰轩便雇了个挑夫跟在身后,手上立时轻松起来。
街边有卖浆水的小贩,辰轩买了两盏酸梅汤,递了一盏给阿薇,又叫了一碗茶水给挑夫。
阿薇从前跟着爷爷摆摊,常见到这卖浆的小贩,却从未想过买来喝,不想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原来十分解渴生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