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后宫没有恩宠就不能活。”刘燕初长长吐出一口气,“就算我不想要,也不得不要。”
闻言,桑榆没有吭声,只是盯着刘燕初很久。刘燕初生得好,可这后宫里最不缺的就是貌美如花。她忽然想知道,有朝一日重新站在李勋面前,亲手把女人送上前世丈夫的床,是什么滋味?
翌日清晨,桑榆便装出宫。
彩雀交代了她会面地点,并叮嘱桑榆必须在宫门落钥之前回来。
桑榆知道宫里的规矩,赶紧去了那客栈。
客栈里住着一名男子,络腮胡,浓眉阔目的好生威猛。此人名叫高威,见桑榆亮明了身份便带着她去了城外五里的乱葬岗。
“这宫里拖出来的尸骨都丢在这万人坑里,大部分无人收敛,被野狗野狼啃得所剩无几。晓云姑娘是前朝余孽,所以……”高威轻叹一声。
瞧了一眼早早等在乱葬岗处的两名男子,高威指着那副棺材继续道,“我们只找到一颗头颅,至于这躯干嘛……腑脏被掏空,躯干也有所缺失。请姑娘仔细看看,是不是晓云姑娘。”
桑榆面无表情,一步一颤的走到那棺材前。
棺材里有一颗头颅,一副残破不堪的躯干。
肉尽白骨现,故人已非昨。
她站在那里,低低的喊了一声,“晓云。”
“是晓云姑娘?”高威问。
桑榆置若罔闻,俯身轻轻抱起了那颗头颅。时隔数月,昔日明媚的少女只剩下白骨森森,黑黢黢的眼眶里还有蛆虫在蠕动。
“晓云!”她红了眼眶,唇角微微扬起轻笑,“不疼了,再也不会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