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三次以后

25.Chapter 25

白一尘闭着眼睛,被冷水冻得轻轻打了个颤,他迎着叶婉香厌恶的目光,嘴唇轻轻蠕动,终于肯松口了,他说:如果时亦南主动提出分手,那么他愿意不做纠缠。

年轻的白一尘能够轻易地说出这样的话,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年轻,相信爱情,相信他爱着的那个人不会背叛他。

有首歌是怎么唱的来着——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白一尘仗着他所以为的时亦南对他的深情,轻易地说出了这句诅咒般的话。

那时的叶婉香勾着唇阴冷高傲地笑着,望向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子,说:“他会和你分手的,我的儿子我还不了解吗?”

但结局却正如叶婉香所说的那样,他们分手了,时亦南提的。

不止叶婉香了解时亦南,时亦南也了解白一尘,知道白一尘肯定不会那么轻易地同意分手,所以他选择悄无声息地离开,快得像是一场天亮就散的幻梦,白一尘根本来不及追他。

白一尘不是没有想过去把时亦南找回来,他给时亦南打了很多电话——不接,也给他发了几千字的短信——不回,他甚至花了全部的积蓄去请侦探,想要找出时亦南到底去了哪里,这样大的阵势没有把时亦南找回来,只得到了叶婉香的警告。

她轻而易举地就让白一尘丢掉了工作,还让他的养父闻声而来,像血蛭一样缠着白一尘吸食他身上的血液。

这时的白一尘第一次庆幸自己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朋友也不多,因为倘若他有,叶婉香一定有本事叫这些人责骂辱骂他,痛斥他为什么要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在分手后还不知廉耻地纠缠人家,这样的皮相未免也太难看了,大家好聚好散不好吗?

不好,真的不好。

白一尘了无牵挂,他不在乎自己的脸面,不在乎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不在乎旁人对他的痛骂,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生命,能低贱到用自杀要挟时亦南回来。

叶婉香说的没错,他从来都不是真的想死,不然干脆就直接去跳楼了,那样多么干脆利落啊,几秒的坠落和失重之后他就能永远和痛苦告别了。

可是他选择活着,即使每一天都过得那样艰辛难挨,都只是他因为想要时亦南回来啊。

他只想要时亦南回来。

现在想想这些,白一尘都觉得自己挺贱的。

很多时候,他都无比痛恨自己,他不是特别地恨时亦南,却恨自己。

因为时亦南选择,是活在这个社会上大部分人的选择。大家都说感情可贵,感情无价,可是在权势和金钱之中真正选择感情的人又有几个呢?

真正清高如他,真挚如他,相信感情是最珍贵的一切的他才是最可笑的吧?

白一尘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像是一尾被人钓上岸的鱼,在窒息中拼命挣扎,他趴在方向盘上张大嘴巴,无声地悲鸣着。

他一直明白时亦南和他不一样。

白一尘是个没有亲人,朋友稀少阴郁孤僻的青年,而时亦南开朗外向,年轻时的笑容仿佛都是带着光的,明亮却不刺眼地照入他的心中。

像极了他幼年时期,卑微羡慕着的邻居家的白炽灯——温暖明亮。

杨孝和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在他十二岁那年砍歪了的那一刀,实际上他是真的想砍在杨孝和头上的,他也并不像后面所说的那样,要去警局自首。他在杀了杨孝和之后,大概会选择了结自己,因为他觉得这样黑暗而看不到尽头的人生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

他其实一点也不坚强,不管别人说的生命多么可贵值得珍惜,他依然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了。

活着有什么好的呢?

继续活着,每天都是重复的绝望,有很多人会劝:“活着啊”、“好死不如赖活”、“活着才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坚强。

总说活着就有希望,那你绝望过吗?

因为父亲不详,他从小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中长大,他想,在那些人的眼里他母亲大概是个□□,是个荡.妇,她就应该像《圣经》里的耶洗别一样在田间被狗吃掉,没人埋葬。

而他母亲终日酗酒堕落,喝得狠了也同样会打他,还给他取名“白一尘”,讽刺他为白纸上的一粒灰尘,脏而渺小。

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是他的妈妈,所以这点轻微的疼痛,不足以抹去他对她的爱。

所以白一尘很多时候都在想,自己唯一的优点大概是心软,容易原谅吧。

所以他在扬起刀的时候,也在心里问了自己:难道他贫穷、卑微、低贱,就没有去追逐光明,去拥抱幸福的资格了吗?他都没有试过去挣扎一下,怎么会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资格呢?

没有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即使是不被期待,不在祝福中出生的人。

所以他挣扎了。

白一尘想,他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他在十二岁那年拿起刀反抗杨孝和。

他是个天性自卑、怯弱、并不勇敢的人,杨孝和来学校找他那天他其实都要吓死了,垂在袖管里的手颤得厉害,等杨孝和走后他手凉得厉害,掌心浸满了冷汗,腿软的几乎就要当场跪下,毕竟被杨孝和打了那么多年,他看到他就会产生生理性的恐惧。

但是那天他除了恐惧之外,还觉得人生第一次有了希望——或许他的未来是可以有期待的,即使这希望很渺小。

没了杨孝和的阻拦,他终于可以好好学习了,知道可能追不上同学们的进度又去做了艺考生,靠着兼职积攒的钱买纸笔,考上了一所好的大学。

他迈进大学的第一天,也是像今天一样的晴天,他以为自己终于迎来了美好的未来,却不知道他走进的是另一个严冬。

那里的阳光即使明亮,也是没有温度的。

可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极少接触温暖的人来说,即使那阳光寒冷没有温度,也值得他飞蛾扑火。

时亦南身住高楼,他活在深沟;时亦南光芒万丈,而他一身铜锈;金玉其外是时亦南,败絮其中是他。

所以白一尘一直觉得,他能和时亦南在一起,能被他喜欢,大概是他平凡且不幸的人生中最幸运和幸福的一件事了。

除去分开的这些年里的时光,这点微不足道的瑕疵,他们真的很幸福,很相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对情侣。

他们从来不会争吵,他们的性格和爱好都如此契合,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很浪漫,那样感觉白一尘太贪恋了。

如果没有时亦南的出现,白一尘很可能永远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他没有太多出众的地方,像是铅笔匆匆勾勒的草稿,线条模糊杂乱,而时亦南是昂贵颜料,是柔软的画笔,在他的人生中画下笔笔浓墨重彩。

正因为为了追上时亦南的脚步,白一尘才那样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变得能够配得上他。

是时亦南给予他光和热,让他也开始发光的。

所以很多时候白一尘都会想,或许四年的离别就是和时亦南在一起需要付出的代价,那些年里痛苦的等待,不过是对应的价码。

白一尘今天最终没有去画室,他毫无心理压力地翘班了,反正画室如果有什么大事唐乙会给他打电话的。

而他翘班的起因,是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手机壁纸。

他的手机壁纸是一张看上去有些陈旧的照片,像素不高,甚至有些模糊,更重要的是——这张壁纸是用手机自带相机拍摄某张照片制成的。

毫无疑问,能够被白一尘用来做壁纸的照片肯定是他和时亦南的合照,那张照片是他们在一间出租屋里拍摄的。

照片中的白一尘笑得开心又肆意,眼睛弯弯地盯着镜头,而他旁边的时亦南并没有看着镜头,而是揽着白一尘的肩膀,微笑地望着他身边的青年,目光幽邃又深情,拿给任何一个人看,大概都会认为这个男人对他身边的青年爱得极深。

白一尘每天看这张照片,再复杂的情绪也会日渐平淡下来,只是今天他又见了叶婉香一面,还有了那样不愉快地谈话,他心情很不好,尤其是在看到壁纸背景里的出租屋时。

于是白一尘学习时亦南开始翘班,驱车去了南城游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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