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
第十七条 电脑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十八条 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第十九条 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十条 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四)办公用品领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第二十三条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挪作他用或私用。
第二十四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二十五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五)电话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第二十七条 禁止员工为私事挂拨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二十八条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拨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六)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车队)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车队)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三十条 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第三十一条 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车队),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车队统一保管(使用)。
第三十三条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队长安排。
第三十四条 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三十五条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三十六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 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三十八条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七)集体宿舍管理
第三十九条 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四十条 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 住宿员工应自负房租、水电费、卫生费等,如过期不交费而被罚款、断水、断电等,责任自负。
第四十二条 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办公室或宿舍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三条 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宿舍内各项文娱活动应在晚上11点以前结束,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
第四十四条 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还公司。
第四十五条 凡调离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办理调离前退还住房,否则公司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好的制度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管理效力和决策速度,并能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