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拖着痛楚的身子,我气得要去警察局告他,我爸妈跑来,说夜擎琛又给了他们一百万,要我以后乖乖当他的妻子。
看着贪财不顾女儿死活的爸妈,我差点出手扇他们,他们到底知不知道我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从此夜擎琛有了不容我拒绝的理由。我也不是吃素的,每次我都还以颜色,他在我身上制造多少痛楚,我就在他身上同样的部位留下我指甲的刮痕。
平常,他甚至要求我像正常的妻子一样送他出门,迎接他回来,帮他挂好外套,陪他吃饭。
婚后,夜家人怕我的身份引起八卦媒体的关注,用钱买下我所有的时间,不让我外出,我反正闲着无事就把伺候他当娱乐。
除去偶尔的粗暴,夜擎琛还算赏心悦目,我告诉自己,就当他是我搭戏的男演员,好歹还能练练演技。
诺大别墅,空荡荡的,就一个哑巴女佣,我实在憋的慌。
今晚,我有种异样的感觉,我在夜擎琛的外套上嗅到了属于女人的香水味儿。
夜擎琛有轻微的洁癖,不是家人,又非工作上需要接触的人,他连正眼都不瞅一下,更别说让陌生女人的香水沾染到他身上。
这也是我时常疑惑的地方,他不是有洁癖吗,为什么会不厌其烦地折腾我?就因为我有一张和他逃婚妻子一样的脸蛋儿?
我根本不用香水,身边趴着一头时刻可能爆发的狼,我成天把自己弄得香喷喷干啥,等着被狼啃吗?我脑子有病,才会那么想不开。
唯一的解释是,那个女人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