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香语!你呢,你叫啥?在打听我的尊姓大名之前,我并不介意你先报上自己的名字,以表示对我的尊重的!”坐在餐桌前的秦香语,就像个俏皮女王似的,在教导着站在她面前的这位尊贵的臣子。
麦阿达怔了一怔,遍数自己所认识的女匪、女痞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啊,八百女粉中,有哪个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不过,像麦阿达这种牛逼惯了的人,一但碰上言语不羁的异性,往往能激发起最大限度的兴趣。
现在,麦阿达像和老朋友谈心似的,拉开椅子坐在了秦香语的旁边,微笑着问道,“秦香语小姐,请问是谁把你送来这里的?”
“明知故问!”秦香语都懒得回答他,用看二货的目光看了麦阿达一眼,然后目光又转移到食物上去。
麦阿达像发现了活宝似的,还想再多问点什么呢,突然传来高跟鞋击地的声音嗒、嗒、嗒、嗒,像一首优美的乐曲似的,很有旋律地响了起来。
麦阿达心里一动,穿着高跟鞋,走路能走出像音乐一样悦耳动听的声音的就只有一人,也就是一直爱慕自己、爱得死心塌地的芬妮。
他转头一看,迎面走来的女人,果然是芬妮。
在今晚到场的众位男痞女痞中,芬妮是极有身份的一位,是纽约市某公司老总的千金。
如果说其他佳丽都是白富美这一类的话,那么芬妮就是白富美的加强版,还要加个贵,是白富美贵!集白净、富裕、美丽和贵气于一人,在纽约市也算是名副其实的天之宠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