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音:“………你问我吗?”
贾:“辩护律师,你似乎搞错了审讯的对象。如果你需要的话,你下次可以尝试一下杀人时是不是会关门。”
法:“哈哈!真会开玩笑。(这家伙,一脸希望我犯罪的模样……)音初小姐,你是确确实实地,看到了凶手把刀刺进受害人的胸膛吗?”
音:“是的,我看的很清楚。双手握着刀子,狠狠地刺进老板元起的胸口,一点都没有凑。”
法:“你……有没有确认真的刺进胸口了?如果是刺进肚子,或是没有刺中之类的……”
音:“我说律师啊,你的肚脐眼长你胸口吗?”
法:“啊……不可能吗?哈哈,不是经常有句话叫做‘脖子以下全是腿’吗?”
凌:“辩护律师,或许我应该推荐你转职去说相声。”
音:“总而言之,我很确定那就是蜜糖姐姐!嗯,肯定是!”
法:“证人,你凭什么那么确定凶手就是本案的被告人?你难道就不会有看错的可能吗?”
音:“喂喂喂,律师大叔,我就算眼神再差也不会差到这种程度吧?我看的很清楚,当时刺出匕首的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然后你也看到了,蜜糖姐穿的难道不是白色连衣裙吗?”
法:“嗯……音初小姐,我希望你能够把这句话加入你的证词中。”
音:“没问题啊,我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人,也就是蜜糖,用匕首刺进了元起老板的胸口。然后呢?”
法:“然后,你就退出来了吗?”
音:“是的,我就逃出来了。”
法:“嗯……换言之,你并没有看到嫌疑人把凶器从受害人的胸口拔出来的那一瞬间吧?”
音:“是的。”
法:“那你觉不觉得,被刺中心脏的时候人其实没死,是之后的其他某个人把匕首拔了出来,这才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吗?”
音:“不,我很确定啊,拔出凶器的就是蜜糖姐。”
法(拍桌):“你凭什么这么确认?你又没有看见!”
音:“因为血迹啊。我不是说了吗?我逃出来之后,很快就看到蜜糖姐走出来了,而且还浑身是血的模样。她的手上那个时候还拿着匕首,相信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她拔的匕首吧。”
贾:“虽然事实上的确是犯罪嫌疑人拔的,但事实上谁拔的匕首已经无关紧要了。打从嫌疑人用匕首刺入受害人胸口的那一刻起,她的杀人罪名就已经确凿无疑了。”
——证人询问结束——
法者鸩咬着牙,双手用力地按在桌子上,支撑自己的身体不要坍塌。
这些证词中有任何可以攻破的地方吗?
……没有。
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有破绽,换言之,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洗清蜜糖身上的杀人嫌疑!
不,应该说不仅没有能够洗清,现在让这个证人再亲口说了一遍之后反而让人感觉更加确凿无疑了!
就算凌峰那家伙是自己的朋友,现在也不可能无视那么明显的证据,从而把法庭往自己这边倾斜吧?所以,这场法庭……是真的已经输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