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斐然目光温柔地看定何熠风,“我知道,弄脏你的大衣,不是我的错,你拒绝接受,或者你把钱给我再接受,这样我们就没什么牵扯了。是么,那我为你寻找同品牌同款式大衣的这份心情,你怎么弥补?那件大衣,国内是没有货,香港也没有,我是请同事从英国的专柜带回来的。”
何熠风沉默了一会,说道:“你做什么是你的权利,我作出什么回应也是我的权利。”
“你真的要拒绝?”语气有些嗔怪,“不要那么草木皆兵,我不要你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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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承诺,这只是我的一份心意。”
“谢谢!”服务生端上咖啡和点心,何熠风礼貌地把慕斯的盘子往她面前挪了挪。
“如果你肯好好地看我,就会发现我其实不比阮画尘差。无论哪方面,我都比她优秀很多。”男女之间的进展是有一定的规律,简便或繁复,快捷或迟缓,但必须有很强的方向性。目标确定,就无需再迂回百转,直接表白。不过,简斐然胆子还没那么大,她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对何熠风说的。
何熠风不假思索,点了点头。
啊,简斐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为什么······不能接受我做你的朋友?”
“首先,阮画尘不是我女友,你比较的对象错了。再次,做我的女友,不是做我的合伙人,没必要那么优秀,只要我爱她,她爱我,就够了。”他巴不得其他女人都比她漂亮,比她能干,这样才不会招来女人们的妒忌,也不会有男人窥伺到她。她有多好,有多美,他知道就够了。
简斐然的脸渐渐呆滞,“你今天在外面等我就是要告诉我这些?”
“不是。上次你给我送了份航空杂志的资料,我看了看,非常不错。你曾经说过你不想继续做空姐,想换份工作。翼翔将要成立一个航空杂志编辑部,你想不想过来?”
冬日午后,芬芳的咖啡,甜美的糕点,动人的音乐,英俊的男人,如此良辰美景,人家跟她谈的却是正经八百的公事。简斐然想笑又想哭。
“这只是我个人意思,和你们印总无关。你如果无意,就当我没说,对你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
“何熠风,有没有人告诉你,上天给你了这幅面容,简直是种浪费。你是一个无趣又冷漠的人,和你喝咖啡,是件再讨厌不过的事。”突然其来的委屈扭曲了简斐然的脸,她从包里掏出一张老人头,走得像飞一样。
何熠风云淡风轻地扬了扬眉,对着空气说:“很抱歉。”
地面是湿的,又下雨了,空气变得沉甸甸的。咖啡馆隔壁是家金店,春节前后办喜事的人多,车停得满满的。何熠风费了很大的劲,辉腾才从车阵中钻了出来。看看店中蠕动的人影,何熠风想起一件事,他也有过一件首饰的,是只游戏戒指。和画尘一块去游乐场时,画尘买的,还是对戒,死活要他戴上。后来,她自己的那只弄丢了,他的却怎么也摘不下来,足足戴了半年,直到断了,手指上留下一圈很深的白印。那半年,去教室,做实验,姿势都是怪怪的。同学和导师看他也怪怪的,可能怎么看他都不像是那么新潮的人。
何熠风抬起手,那圈白印早就没有了。
最伤人的并不是时间,而是随着时间流逝的一切。
林雪飞还没忘记舒意,打印了她最新的博客给何熠风看。“昨天晚上才更新的,他是不是遇到什么困扰?”
怎么可能,昨晚,抱着邢程送的唱片,说不定乐得整夜都没合眼。呃,真没睡?博客是凌晨四点更新的,她看了部电影《挽歌》。
“《挽歌》的主题是爱与死,西班牙野玫瑰佩内洛普饰演女学生康秀拉,慵懒的神情,坚毅的嘴角线条,齐额的流海······她的演技不错。我还看过她主演的另一部电影《香草的天空》,与她配戏的是阿汤哥。这部电影拍摄完之后,阿汤哥和妮可分手了。妮可心酸地说,从此后,我可以无所顾忌地穿高跟鞋了。娱乐圈中分分合合,见多不怪。我喜欢妮可的,我坚信她深爱过阿汤哥。阿汤哥并没有和佩内洛普在一起,几年后,娶了另一个甜美的女子,很快有了孩子。妮可都不知该恨谁了!真实生活里发生的,小说中的,一个又一个爱情故事,仿佛都是论点,论证爱情是疼痛这样的一个真理。明知疼痛,何苦还要让自己受伤?难道是害怕那样的相遇不晚不早,如果害怕,错过一生的至爱,那就不是疼痛,而是无法让时光逆行的遗憾!爱上一个人,是不会思考的,对这个人好有什么用,能有什么回报。真好都是傻好,一点也不复杂。能做到么?不,不,怎会不想有回报的,一次凝视,一句问候,一个拥抱,也是幸福呀!这样斤斤计较,一定是还不太爱。”
“真不习惯舒意这样的文字,太儿女情长,不像个男人。我开始还以为点错网页的。”林雪飞说道。
何熠风倾倾嘴角,慢悠悠地问:“谁告诉你舒意是男人的?”
“要是女人就好了,我和你,谁出面,都能把她拿下,让她在《瞻》上开独家专栏。就凭她的人气,销量就有保证了。”
“你就这点本事。”何熠风拉开抽屉,把舒意的博客文章夹进《风景之下,心情之上》里面。这本书,他一直随身带着,看过两遍了。
“为了鸣盛,我都愿意以身相许,你说我容易不?”
“别唱戏了,你没那天分,快干活去。”何熠风眼风冷冽的一扫。林雪飞扁扁嘴,带上门出去了。
批阅了两份文件,接了两通电话,找印章时,又看到那篇博客文章。何熠风走到窗前,拿出手机。还没开口呢,画尘阿嚏、阿嚏,连着两个喷嚏,口沫都快从电波里喷到何熠风身上了。
“感冒了?”情不自禁抹了下脸。
“不是,”很重的鼻音,“花香太浓郁。”
“有人给你送花?”俊容立刻黑了。
“是人家送给同事的,九十九朵,真壮观!我看得肉疼,花价那么贵,折成现金买面包吃都好呀!”
何熠风笑了,“不喜欢玫瑰?”
“喜欢,但不喜欢那么壮观,一支最浪漫。”
“今天没有什么要向我汇报么?”还是有点别扭,何熠风脸一臊。
“西线无战事!”
“晚上呢?”
“下了班就去练瑜伽,我要狠狠地出身大汗。”
“练完早点回家,别在外面乱晃。”严师的口吻。
“嗯!”画尘答得很乖巧。
一天的时光里,秋琪最喜欢日落之后,天黑以前,那是黄昏。黄昏的光线是柔和的、含蓄的、温婉的,让人心情放松。四下里的景物尚能清晰可辨,却已不那么咄咄逼人。这可能是和渐长的年岁有关,虽然她经常忽视这样的事实。不管她如何把年龄隐藏得非常的好,但事实就是事实。
心里面稍微搁点事,早晨起床,就会看到眼窝处黑沉沉的色素沉淀,倒了两掌心的美白爽肤水在眼睑上拍打一阵,又涂上一层美白精华霜,再挑一坨BB霜遮盖上去,那两团色素稍微浅淡了些,这才敢开门见人。也不知从哪天起,逛商场,目光情不自禁就会向颜色很鲜目的方向去。有一天,她在商场看到一条深灰色的裙子,一字领,可以完美地露出秀气的锁骨,腰身的剪裁也恰到好处,挂在那里就气质不凡。她向店员说了自己的尺寸,没试穿,她有这个自信的。回到家,在穿衣镜前一比试,心情就沉了。然后穿上,怎么看怎么都像裹着一件灰不溜秋的老鼠皮,衬得整个人比车辗过的秋草还残。
她跌坐在沙发上,有半天缓不过来。想当年,跳《江南春早》,璀璨的灯光下,她一身蓝色碎花布的衣裤,素颜,一样博得满场的掌声。心里面有些酸酸涩涩,不得不感叹岁月的公平与无情。除了接受又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