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媳妇,就该跟着他叫,管他师父叫前辈,他会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生疏了。
“对对对,叫师父,叫师父。”祝道延也呵呵笑道,“子墨这个提议好,非常合老夫的心意。”
就连唐瑾,也在一边附和道,“就是嘛,你都管我叫师兄,那咱们师父,你也就直接叫师父得了。徒弟的媳妇,也算是半个徒弟了嘛。”
“呃…那汐澜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见他们都这么说,汐澜也就顺从他们的意思,恭恭敬敬地朝着祝道延叫了一声,“师父。”
“好好好,你这个徒媳,老夫认下了。”听见汐澜叫他师父,祝道延呵呵笑着,心里边儿别提有多高兴了。
那模样,就比他收到这两个令他满意的徒弟的时候,还开心百倍。
“既然老夫认下你了,作为长辈,这见面礼自然是不能少的。”说着,他便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拿出了一个小香囊,递给汐澜。
“你可别小瞧这香囊,这里面放的,可都是老夫的心血,一共六十九种珍惜药材所配置的百草囊。长期佩戴在身上,可令你耳聪目明,百毒不侵。”
所谓百毒,倒也不真正是任何毒药都没事。只是在遇上一般或是较为厉害的毒药时,可以安然无恙,若是撞上了厉害的奇毒,这药囊的药性,还是不能完全抵御的。
这药囊刚一递出去,汐澜还没来得及接,唐瑾就先叫唤起来了,“师父!您不能这么偏心啊!我求您许久,想让您给我配一个,你都不给。”
“现在一看到小汐澜,就直接当个见面礼送出去了!”
出自神医之手的百草囊,自然是极为厉害的。光凭能够令普通人百毒不清这一点,就足以让无数人眼红了,特别是江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