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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孟侨是什么性格,几乎每个见过他的人都能准确的讲出两个字:疯子。
跟阴郁沉闷的云二号对比,一号小云子虽然慵懒但是十分健谈,总归看起比起前一个还是挺无害的……如果你真的这么想的话,那么你离被坑死八成也不远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云孟侨是世界上最安全的精神病,也是最危险的疯子,他有着足够的理性和智商去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他从来不说谎话,也从来不说真话;他从没有杀过一个人,却也根本不惧怕犯法;他自私自利毫无道德程度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对任何事不关己的事情都难以提起兴趣,以至于众人懒惰在家,无所事事。
当然,这人偶尔也会有勤快的时候——每当他看见有人走到坑边,总是会不辞辛苦地帮人家一把……
帮他尽快跳下去。
总而言之,这就是个脑子灌水心眼贼坏的家伙,别指望他会同情谁,因为他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在他看来,人类在纲目科属种里,属于“哺乳纲”“可以沟通科”,再往下分类大概就是“能杀”和“不能杀”两种了,不过自从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叶晚萧和警察的存在后,“不能杀”的人类数量大幅度增加。
此处应有掌声。
所以负罪者这种天道选出来“善良的女性”,真的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作为一个反派,一个励志要毁灭世界的中二病,一个不高尚不纯粹脱离了高级趣味的人,即便是被叶圣爹看得严严实实的,小云子也没有放弃自己成为反派王伟大梦想——虽然他也就是想想,通常情况下他连饭都懒得吃。
不过即便很懒,他也是无时无刻不惦记着整死全人类的。然而这却是个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没有给自己留下足够的后手,他很有可能会被想要整死的猎物反咬一口。
因此,云孟侨在被逼着工作之余,仍旧寻着各种途径,给自己寻找下手的方向,甚至不惜观看里番,来研究大触(字面意思)们毁灭世界的方法……好吧,里番什么的纯粹是他想看。
但是借着化蛇事件的东风,他还是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全新的突破口:美杜莎药剂!
这是天才生物学家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研发出的一种可以让人类变成怪物的药剂。她的本来的计划,是想要让传说中的女妖“美杜莎”重现于世,只可惜,直到她死,她也没调试成功真正的美杜莎药剂,反而是干掉她的副手,误打误撞的弄出了一瓶会让人蛇化的药剂。
最终,这个药剂的公式和曾经装着药剂的瓶子,全都落到了云孟侨的手里,凭借他的才华和智商,如果研究成果的话,毁灭世界的日子指日可待——但是他太懒了,于是就收了天才生物学家的傻缺儿子来帮他研究。
虽然李轩有点傻,但小云子看的很明白,他生前的潜力一定非常大,所以他用潜力兑换出的生命力才会相当惊人。如今他死于非命,那些转化为生命力的计算能力,也理应回归正轨,那么他收的很有可能不单单是一只普通的傻鬼,而是一个很有可能会成为田棠那样的天才科学家的傻鬼!
嗯,还是傻鬼一个……
果不其然,在给李轩出了几道简单的高数题,并且确定他完全做对了之后,云孟侨彻底化身万恶的资本家,把那瓶化学药剂扔给了蛇精病让他自己研究。并且这位狠毒的老板还说了,要是一年之内没拿出点成果的话,就把洗干净送给小熊妹妹去做奶妈!
李轩魂飞魄散,立刻下毒誓保证自己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一个不知疲倦没有时间束缚的鬼魂,绝对是个最完美的研究人员,云孟侨突然能够理解,为什么亡灵法师在戎马总是屡禁不绝了。
处理好了家室,小云子就满心不情愿地过着每天都要去找圣爹报道的日子。按照他的预想,在他从背后捅了叶晚萧一刀子之后,圣爹君就算是不气死,也不会再跟他一起组队了。可没想到,才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叶副总就又成了他的亲密搭档,而且单方面地把曾经挨刀子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叶晚萧现在对他的态度,甚至比他刚出狱的时候更好了!
小云子抱着拳击袋无语凝噎——果然,在这个世界上,比二哈更还难搞的家伙就只有圣爹了!
“不许偷懒,还有一千拳没有挥完。”刘雪凤穿着一身肉色的紧身衣,一脸羞赧地风骚飘过。说真的,这是云孟侨第一次见到他穿得如此严实,不过从衣服的款式和色泽上来看,穿了还不如没穿……
“诶诶诶?刘哥你是不是记错了,我刚刚替小云子数了,他明明还有两千下没有挥完。”接茬的是孙恒,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在捣鼓手里的椰子。
“是吗?我咋记着还有二千三百六十七下呢?你是不是整差了啊?”姚谦诺也抱着个椰子。这对缺心眼组合不愧是龙组最合拍的搭档,两人对待吃的合作上简直是天衣无缝——姚谦诺负责喝汁,喝完汁撬壳,然后把壳丢给孙恒挖肉,此二人配合非常默契,手段极其残忍。
孙恒吸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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