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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痞子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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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周天涯把《顽主》放到编辑部内部讨论,想听听各位编辑的意见。

编辑部的编辑们对《顽主》见解不一。

三十岁以下的编辑觉得这篇小说贴近生活,京味十足,肯定能受到读者的欢迎。

老编辑则认为《顽主》没有品味,粗俗不堪,不能因此降低了《京城》的格调,咱们又不是地摊。

“这算是什么?这就是痞子么?”一位老编辑激愤道。

这位老编辑没有想到,他的这句无心之言给《顽主》,以及和《顽主》类似的小说下了一个定义,以后这类小说就被称为是“痞子”。

痞子是对以往那种崇高话语的反叛,描述的是底层人们最普遍和典型的生活状态。

通过不断的调侃和自嘲,来逃避社会带来的压力,从而达到精神上的自我满足。

周天涯最后做出了决定,在《京城》上刊登《顽主》,一来是给慕致远一个面子,二来是试探市场的反映。

大家都知道杂志到了需要改变的地步,却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改。

或许《顽主》可以作为一块探路石,让读者来做出选择。

林子轩不知道杂志社内部激烈的争论,也不知道慕姗姗打了招呼,否则要是他自己投稿,还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够发表呢。

他按部就班的来到广播电台,继续琢磨着发财计划。

七月底的一天,少儿栏目组那位一直请假的职员终于出现了,此人这次来不是为了上班,而是要辞职,这件事在广播电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抱着铁饭碗不吃,竟然想从单位辞职,这人有病吧。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京城广播电台正在进行专业化,几个频道会陆续开播,正是用人的时候。

当然,少儿栏目组是冷门,发展前途不大,但也不能就这么辞职啊,太不珍惜机会了,多少人想进都进不来呢。

林子轩在办公室见到了那位风云人物。

三十多岁的年纪,一身笔挺的西装,红光满面,意气风发,有种成功人士的派头,见了林子轩就送了一支钢笔。

据说是从香江过来的,好东西,值十几块钱呢。

这人在办公室高谈阔论,说南方怎么怎么挣钱,就好像是遍地黄金一样,随便捡,从香江弄过来一批货,转手就能赚上千块。

这次他回来辞职,还要把家都搬到南方去,做大买卖,发大财。

林子轩知道京城人说话不能全信,有一大半都是水分,不过这人应该是有了赚钱的路子,否则不能辞掉工作,不留一点退路。

在这个年代,个体经济活跃起来,有一批胆子大的人跑到南方找门路,通过转手贸易的方式赚钱,一条庞大的产业链就此形成。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奔向南方,从而进入了一个“全民下海”的时期。

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发了大财,也有人吃了苦头,酸甜苦辣,自己的人生只有自己清楚。

一个喧嚣和浮躁的时代就此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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