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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脚发麻了,站不住了,我把遥控器找着,塞到他手里去,“开门吧,我要走了。”
他没有开门,而是把遥控器狠狠摔在了地上,幸好地上地毯厚。我扑过去抢遥控器,而他扑上来撕我的衣服,就像疯了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狰狞的陆与江,额头甚至暴着青筋,就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以前就算他被我气得要死的时候,他最多也是用更难听的话来气死我。可是今天他一定是疯了,我就知道,一提到竟知,他就会发疯。我拼命反抗,才知道自己的力气比他差了有多远。他弄得我很疼,甚至比第一次还疼。第一次就是他喝醉了,把我当成了竟知,我顺水推舟把他哄上了床。然后威逼他,勒索他,拿罪恶感和道德观敲诈他,最后逼着他不得不娶了我。
他只差没有拿刀子逼问我:“为什么你要跟我结婚?”
“钱啊,像你这样的有钱人哪里找去?”我恬不知耻地答,“本来你做我姐夫也挺好的,可惜我姐姐死了,你也做不成我姐夫了。所以我只好亲自出马,搞定你做老公了。”
所以他恨透了我,而现在我也恨透了他。
可是为什么这么厌恶,他还是会娶我?甚至结婚后,某些方面一度还挺“河蟹”的。虽然陆与江应该是有洁癖,“河蟹”完了就离我远远的,又不许我超过三八线碰到他。
我无数次地想过这个问题,最后无意间听到陈默的一句话,“男人会把爱与性分得很开,他抱着你的时候不定想着谁呢。”
我知道陆与江想着谁,他想着我的姐姐,叶竟知。
虽然我跟竟知长得一点也不像,她又漂亮又温柔又善良,就像一朵白兰花,而我浑身是刺,连心肝都是黑的。
我开始以为我忍受得了,结果我实在高估了自己。我会在梦里哭得肝肠寸断,只要他出差不在家,每个晚上我都会怕得瑟瑟发抖,怕得睡不着觉,怕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一回家,我又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跟他吵架,因为我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和颜悦色,因为他想起了我姐姐,想起了竟知。我一次一次歇斯底里,而他针锋相对。如果不是竟知,如果不是他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我,估计我们的婚姻也拖不到三年。
在这三年里,我和陆与江都筋疲力尽,我们做遍了让对方觉得最厌恶的事情,终于可以分手。
他恶狠狠咬着我的嘴唇,咬得我很痛,我把他的唇也咬破了。在最后一瞬间,我几乎要死掉,又腥又涩的血流到牙齿里,我在虚弱的眩晕里想,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都没有温柔地对待他。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还抓着他的衬衣袖子。衬衣像块抹布似的搭在那里,一定是我抓着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脱了,金蝉脱壳走人了。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我睡着了抓着他的睡衣不放,他就是这么干的。我头疼欲裂,爬起来找了套衣服换上。
箱子还搁在门边,而大门紧闭,我开始试密码。
竟知的生日,不对。
陆与江的生日,不对。
竟知原来的手机号码,不对。
陆与江的手机号码,不对。
最后我放弃了猜密码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毕竟我从来没有猜对过陆与江在想什么,要猜出他设定的密码简直是天方夜谭,好在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我拎着箱子到二楼去,穿过主卧推开露台的门。先把箱子扔到下面的草坪上去,然后自己顺着露台爬下去。
顺利落地。
我拍拍屁股,拎起箱子走人。
我跑到陈默那里去了。陈默见着我只差没尖叫,抓起面镜子塞给我,“景知你看看,你看看你怎么这副鬼样子?被人打劫啦?”
我看到镜子里蓬头垢面的自己,活脱脱像个恶鬼,“老娘被人劫财劫色!别提多倒霉了。”
陈默“噗”地一笑,食指尖尖点了点我的额头,“就你这模样还有人劫色?你以为人人都是陆与江,会脑壳坏掉看上你?”
其实他说错了,即使陆与江脑壳坏掉了,也不会看上我。
我把箱子扔到壁橱里去,大咧咧倒在他舒服的大床上,“情人眼里出西施,就你以为陆与江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好几秒钟没听到陈默的回答,我翻过身来看了看他,没想到他幽幽叹了口气,“你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可以和他名正言顺地在一起,可以和他结婚,哪怕离婚了,还可以一直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我没有起鸡皮疙瘩,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陈默从来不在我面前掩饰他对陆与江的感情,他甚至比我还要早认识陆与江,可惜陆与江的性取向太正常了,所以陈默一腔痴情,尽付沟渠。
我一点也不歧视陈默,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哪怕不小心爱上一个同性,那也是因为命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已。
没工夫和陈默执手相看泪眼,长吁短叹,因为上班时间要到了。我跳起来梳头洗脸刷牙,然后撒丫子就出门了。
早高峰的地铁,很容易把人挤成一块饼干。我上班的地方还挺高贵,是传说中的CBD,所以一下地铁只看到乌泱乌泱的人,各路商业精英西装革履行色匆匆,一派各奔前程欣欣向荣的大好景象。写字楼的电梯里也挤得跟粽子似的,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刷卡进公司,万幸没迟到。
十点后是例行的八卦时间,因为那个时候大家已经把手头要紧的工作做完了而午餐又还遥遥无期,所以摸鱼、开小差、到茶水间喝咖啡各种小动作都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这不刚进茶水间,林心扉就拉着我,一脸的花痴模样,“叶景知,你有没有看到今天新来的技术总监?真的是好帅哦!”
瞧她那点出息,只差要垂涎欲滴。我和林心扉在公司号称“帝国双璧”,偌大两幢双子座写字楼,几百家公司在里面办公,哪层有新来的帅哥,哪家公司又招了青年才俊,我和她是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也最爱交换情报,互通有无,曹彬源就是她怂恿我追的。曹彬源本来是陈默的同事,有次我和林心扉撞见他和陈默一起吃饭,我还以为他是陈默的新男朋友,所以肆无忌惮地把他搜刮了一番。没想到后来陈默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曹彬源只是他的普通朋友,这人只喜欢女人,而且还向他打听了我的电话号码。
林心扉知道后就啧啧称奇:“难得有个眉清目秀的看上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当时我跟陆与江离婚好几个月了,却不得不天天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冷战,一回家那冰冻三尺的气氛就冻得我直哆嗦。可以不回家吃饭又有帅哥约会,何乐不为?
可惜和曹彬源进展得稍有眉目,就被陆与江那个混蛋给搅和了。
我问林心扉:“不会又是金毛洋鬼子吧?”
我和林心扉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中外通吃,而我只喜闻乐见中国帅哥。
“切!”林心扉对我嗤之以鼻,“瞧你这点儿品位!洋鬼子咋啦?你看隔壁部门那几个北欧帅哥,多么高大英俊……仪表堂堂……”
我不敢告诉她我不待见洋鬼子是因为我英文太烂,尤其是口语。公司高层主管基本都是洋鬼子,偶尔给我打个电话我都恨不得用金山在线……
不过林心扉还是把新来的技术总监夸得天上有世间无,在短短几分钟内,我已经知道这位帅哥师出名门,名校海归,博士学位,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最迷人的还有一双桃花眼。
“真是极品哪!”最后林心扉击节赞叹。
极品当然要眼见为实,毕竟耳听为虚。
身为公司行政,俗称打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大把理由可以去接近帅哥。
所以我以送办公用品为由,施施然去敲新任技术总监的门。
“请进。”
声音不高不低,略带磁性。
要知道极品的首要条件就是声音要好听。
所以我眉开眼笑,推开门准备好生欣赏极品帅哥,然后就——彻底呆若木鸡。
他也呆若木鸡。
最后,还是他首先恢复正常,所以说精英就是精英,非同凡响就是非同凡响。
“景知,你怎么在这儿?”
迟非凡的声音还是和许多年前一样,显得温和儒雅。我鼻子一酸,叫了声:“姐夫!”
我只有一个姐姐,就是竟知。
当年迟非凡和我姐姐在一个博导门下,迟非凡非常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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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常爱慕唯一的小师妹——就是我姐啦,所以挖空了心思追求她。我姐对他也颇有点好感,所以连我这个妹妹也跟着沾光,常常被他带出去吃喝玩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都以为大局已定,早改口叫他“姐夫”了,谁知半路里杀出来个陆与江。
迟非凡当然争不赢陆与江那个混蛋,于是愤然出国,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了。
一看到迟非凡,我就想起姐姐还在的那些好日子,怎能不觉得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