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局异闻录

第6章 三叔的故事(2)

当众人七手八脚地将新三婶抬上车送往医院时,她还有意识,紧紧抓住三叔的手喊着三叔的名字。半路途中,新三婶停止了呼吸,她留的最后一句话是:“援朝,别走,我害怕……”

三叔当时已经气疯了,返回到长途车站,把那个肇事司机打了个半死。还觉得气出不来,找了个铁棍子,将车站内停的几辆车砸了。车站的工作人员看着我三叔连砸了四五辆车都不敢上前制止。不多时,我爷爷得到了消息,带着沈氏宗族的人马到了,他老人家做得更绝,一把火将车站点了,

这时医院传来的消息,新三婶怀的是男孩,我爷爷当场一口血就喷了出来。

最后县长、县委书记带着县公安局长赶到。看着满车站姓沈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事态平息。

公安局的处置结果是我爷爷因违反治安条例,被拘留十五天(考虑到老人的身体条件,由我亲爹带他受罚,其实就是每天到拘留所里签个名)。放火烧长途车站的凶手没有找到(没人敢指认我爷爷),损失由车站自己处理。车站赔偿三叔二十万。因为三叔是军职武警干部,地方政府没有处罚权力,只能将事件通报给三叔所在的武警驻军。

一个月后,部队下达了对三叔的处罚决定:沈援朝同志记大过一次,收回晋升沈援朝同志正营职干部的任命,并取消其进入军事学院学习的资格。

等到这样的结果,三叔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个处罚看起来挺厉害,可仔细品品也就那么回事。收回正营职任命,三叔本来就不是营长。取消军事学院学习资格,那就更有意思了,三叔从来没有主动申请过要去学习,再说了,学院每年都招生,今年去不了,过几年再去嘛。

稍微有点杀伤力的是记大过那一条。根据部队处罚条例规定,一年之内,累计两次大过者,将自动解除军职退伍回家。话说回来,两次大过——哪有那么容易?

三叔本来都打好包袱准备走人了,老家政府给定性是沈援朝殴打了无辜司机(那孙子是不是无辜见仁见智),砸毁了四辆长途公交汽车,纵火烧了长途车站(这罪名落三叔头上了,反正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况且还是父子俩)。就算有新三婶惨死的前因,但这些罪名别说提前退伍了,都够进军事法院的门槛了。现在能有这样的结局,真是阿弥陀佛,祖先保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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