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神的荒岛日记

第三百七十二章 我要杀光他们!

我明白,我已经以土著的规矩,加入到了部落中,那么接下来我无论会做什么,在土著人眼中都是还未完成的正常的步骤。

也就是说,我要想真正融入其中,就必须吃下那颗心脏,成为真正的食人族一员...

我很后悔,肠子都快悔青了,早知道会面临这样的境况,我说什么也不会参与到搏斗当中,还亲手杀了人...

我擦了擦额头冒出的冷汗,就是不愿回头!

什么狗屁规矩!

什么惊天的秘密!

祝灵...越南人,铁头,何厚义,汪凝眉,还有所有的女人们,你们赢了,我卓越玩不起了,我他妈的玩不起了,行了吗!

我操你们娘的!一群杂种,垃圾!

我口不择言,什么难听的话,全部冒了出来...我甚至不知最后我是怎么离开三首领和那些土著们的包围。

只记得他们追了我一会儿,便没再追来了。

我脑子很乱,乱的不停的用头撞着树干,如果此时流点血能让我清醒,我不介意就此流个痛快。

我是人,一个已经快要不正常的人了,时而清醒,时而感觉自己很陌生,陌生的我会做出什么样惊人的举动,我也很难自述清楚...

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他是有底线的动物。

人吃人的现象,漫长的历史上也有记载,但他们的初衷只是为了活下去。

而把吃人的心脏当成是一种入伙的投名状,便是彻头彻尾的丧尽天良,人神公愤,只有魔鬼才会做出这种卑劣的勾当!

如果...如果我当时真的吃了那颗心脏,或者哪怕舔到了味道,我将再也不是我自己...

我成功的守住了底线,没有把灵魂卖给魔鬼一般的食人族。

然而我却失去了一次绝佳的,进入食人族社会内部,一探究竟的机会,但我绝不后悔!

想要做成任何事,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个道理我懂。

但这世上,还没有任何事情能诱惑到我,让我卓越,去啃食一颗鲜活的心脏,绝不,永不!

我逃回到了另一处海岸边,一路上跌跌撞撞...实际上,等我冷静下来,细细回想,当初我逃离时,三首领并未派人追赶我,他们只是跟着我跑了一段距离,最后见我行动失常,超越了他们的活动范围,也就没再追赶。

但我拒绝了他,当着他所有手下的面,拒绝了有绝对权威的首领,今后再见,恐怕还是得你死我活。

最重要的是,我的连弩,长矛,以及合金钢盾,全部都在他那里...

我现在一无所有,好似一切又回到了最初流落孤岛时的窘迫样子。

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的卓越既可以活的像人,在某种特定的时刻,也能像头野兽。

我顺着沙滩,企图寻到楚萧生和铁头的踪迹,我算是明白了,我跟土著永远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要杀了他们,甚至要杀光他们!

只有杀光他们,才能毁灭这种人吃人,只为了某种仪式的卑劣陋习的延续。

然而这片海岸是异常辽阔的,没有边际,也同样是陌生的...

【作者题外话】:卓越的内心已经快要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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