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累,这弯弯绕绕的计中计,真是太累。
赵锐,我到底该信你几分?
车子快到洛园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几乎是一种直觉,我就猜到是小乔。
果然是小乔。
我摁了接听键。
小乔在电话那头,却不出声。
我亦沉默着。
耳边只有轮胎和地面摩擦的嘶嘶声传来,极细微的,因为有隔音板的缘故,所以,听到耳里,竟是不真切。
一如这个电话。
小乔还是一言不发。
我终于出声:“我很好,快到家了。”
几乎是我话音刚落,电话就被切断了,耳际传来嘟嘟的忙音。
我看一下通话记录,59秒。
为了这59秒,打电话的人,心里头转过多少念头?他的矛盾,他的徘徊,他的担忧,他的挂念,我几乎不用去想,就能知道。
小乔,或许,当初,我不应该推荐你到颜氏来。如果我知道,有朝一日,我会是颜朝的女儿,我断不会推荐你到颜氏来!
生死不复相见。
在我们分开的刹那,你就知道,我们之间,若不能在一起,最好的结局,便是生死不复相见!
这个世上,或许,每个人心里,都住了一只水熊虫。水熊虫的生命如此坚韧,即便我们有强大的意志,怕也无法阻止它的复活。
因为,水熊虫醒来,只要一滴水。
而今晚我的表现,何止是一滴水?
我怔怔的看着那两个数字,5 9,每个数字,都有一个圆滑的弧度,像一条尾巴,拖泥带水的尾巴。
赵锐说得对,我还是沉不住气!
决绝,也需要修炼!
车子到了洛园,我没有立刻去颜朝的书房,而是回了卧室。
我忽然很想找个人聊天。
我想,哪怕孤僻如我,也是需要朋友的,可我的朋友,除了雪颜,竟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时间已经很晚了,雪颜自结婚后,整个人都变了很多,大学期间的夜猫子,居然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记得有次,我晚上十点过给她打电话,她居然已经睡了,因为被吵醒,嘀嘀咕咕的不耐烦,说:“子秋,你要没十万火急的事,就明天再说,我明早六点就要起床给文锦做早餐。”
我当时本也没十万火急的事,不过是因为一时想她,就给她打个电话,哪知她却给了我一个这样拒接的理由,直把我惊得不知怎么回答。直到电话被她毫不留情的掐掉,我才有点哭笑不得。
是该哭笑不得。
因为雪颜早起的理由,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那个当初把房间搞得像狗窝一样的女孩,那个口口声声让傅筠阳服侍她一辈子的女孩,那个视厨房如洪水猛兽的女孩,那个不到半夜不肯睡觉的女孩,居然有一天,会早早上床,只为第二天,给枕边人做一顿早餐。
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是,越是不可思议,就越能衬托她的幸福吧。
幸福的雪颜。
深入骨髓的爱过,也被深入骨髓的伤过,可是,她最终,还是重新爱了,而且,得到了幸福。
小乔,你为什么就不能得到幸福?
那个叫覃如的女孩子,你能和她称兄道弟,你能和她嘻笑颜开,你能和她一起打球,一起玩闹,你能和她做很多很多事,你为什么就不能和她一起得到幸福?
你为什么要离婚?
我终于还是无法控制自己想要探知的执念,拨通了雪颜的电话。
我不知道,这样的事,除了问雪颜,我还能问谁?
雪颜该是知道的吧。
只是,此时的我,没有想过,去探知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他离婚也罢,他不幸福也罢,除了一声叹息,我终是,什么也不能为他做。
不过是又一个拖泥带水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