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到了骨头的声音。
远处,看到这一幕的天宫爱神色凝重道:“那应该就是星千春的最强杀招——万刃雪樱,一旦被束缚住,就等于同时被万刀加身,主……他能不能承受得住?”
“万刃雪樱?好中二的名字啊!”白鸟泽衣看上去一点都不担心,还有心思吐槽。
天宫爱有些着急,说:“现在不是纠结名字的时候吧?!”
白鸟泽衣眨眨眼,似笑非笑道:“小狗狗,你很奇怪耶!遇险的明明是我喜欢的男人,你怎么看上去比我还要着急?”
天宫爱猛翻白眼,说:“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我没有喜欢上他,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
天宫爱正犹豫着,远处的那颗“蛋”忽然毫无征兆的瘪了下去,然后重新分解,变成一堆晶莹剔透的粉末掉落海面。
秦歌的身形显露了出来。
白鸟泽衣与天宫爱定睛一看,不约而同的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秦歌身上一大半的衣服已经被割成了布条,身上的伤口不计其数,光是被剜去一大块肉的地方就有十几处,腋下更是已经露出了肋骨和内脏,一条胳膊与半条腿也被剔的只剩一个连着肉丝的骨架。
可以说,短短一分多钟内,他就经历了一大半的凌迟之刑,身上不剩一块好皮,远远看去就像一块烂肉。
然而,他还活着,甚至还在笑。
星千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刚才那杆雪枪没有杀死秦歌的时候,她就有些怀疑他拥有自愈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实在太过稀有,即便在神裔的万年历史当中,出现的次数也不超过两手之数。
她不觉得秦歌的运气会逆天到如此程度。
然而,眼前的这一幕却由不得她不信。
一个浑身被割去了超过一半血肉的家伙还在冲她乐,如果不是自己眼花,那就只剩下一个解释——秦歌已经是不死之身。
没天理了,旁人累死累活、甚至拼了命的去升级,就是为了能足够强大,不至于被更强大的人干掉;可秦歌倒好,轻轻松松的就有了不死之身,这就等于他今后完全可以无视对手级别,早早的就立于不败之地。
相比之下,自己的“万刃雪樱”突然失效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根本打不死的人,有效没效又有什么区别?
这个念头一出来,星千春就感到无比的沮丧,再看秦歌那咧着半张血淋淋骷髅的笑脸,后背就感到了一阵彻骨的寒意。
秦歌现在的样子很吓人,但从某种角度来讲,也有点重口味的酷。
这就是他冲人微笑的原因,反正已经成了这副鬼样子,那倒不如充分发挥一下作用,吓吓人也好。
其实,他这会儿疼的超级想骂娘。
自愈能力只是让他不死,疼痛神经还是在的,也就是说,刚才那一分多钟内的千刀万剐,他是清清楚楚的感受过来的,没有疯,没有昏过去,已经算他是条汉子了。
伤口上生出了许多红红的小肉芽,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又痛又痒的感觉,让他的笑脸变的十分狰狞。
于是,星千春心里的恐惧就更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