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
小武分手的时候给了我一点钱,不算多,但也够生活一阵子,那时候我也想过不读书了,但我也明白不读书了就真的什么希望都没了,所以我还是咬牙撑着,并且重新做起了夜总会服务员。
遇见万老板的时候,是我十七岁零三个月的时候,我突发性阑尾炎,晕倒在夜总会门口。
万老板送我去医院,并且照顾了我直到病好。我年少无知,他也得知了我全部的往事。
病好以后,我成了他的情人。
他供我吃供我喝,并且送我去读书,将我送到了一处贵族高中。
万老板喜欢多才多艺的女孩,我也为了讨好他学习了很多,比如画画,比如跳舞,比如弹琴。
他在床上的时候像个男人那样疼我,在生活上像个父亲那样疼我,只是,唯一不足的一点就是不怎么给我零花钱,在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是怕我小女孩不定性拿钱跑了。
我平时住校,只有周末的时候,才会去他那里,供他消遣。
贵族学校的女孩子,用心读书的不多,比吃比穿比男朋友,万老板给我的钱,明显不够用。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在同学的鼓动下,开始做起了网络兼职。
对的,就是你们以为的那种兼职,兼职一次够我曾经做一个月服务员的那种兼职。
我的客户群体一般都在隔壁城市,我不做本地人的生意,因为我还要脸,而且,我还明确的记得我要嫁有钱人的目标,我深深的明白,要是自己的名声坏了,那一切就都完了。
后来,通过各种途径,我认识了很多男人。很多,都只是一夜,有一些,流连于我的年轻美貌,会两夜三夜乃至N夜。
这些,万老板都不知道,我还是按时去他那儿,按照他的要求,配合他各种各样的动作。
他算是我的固定床友,供我吃喝用,仅此而已。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我十八岁,高中毕业上了大学。
上了大学之后,万老板把我玩腻了,有了新欢。这段时间我也攒了一笔钱,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分手之后我就没有再折腾,因为我知道自己折腾不起了,凭我现在这个年纪,早早下手找个好男人才是真的。
清纯是我最大的伪装,我努力的将自己融入宿舍里那些普通的女孩子中,将自己与他们打成一片,过这个年龄段的女孩该过的生活。
我第一次知道薄玺安,是在慕遥的枕头底下。
慕遥真是个蠢女人,明明喜欢却不敢去追,偷偷的把人家的照片放到枕头下偷偷的看,最后却被我拿到了。
我第一眼看这个男人只知道很帅,没想到慕遥这种富家女竟然喜欢帅的,这么浅显,出于对慕遥的嘲笑,我就去查了查这个男人的背景,这一查真的是吓了我一跳。
他那么低调,我怎么都看不出来他是本市最有名的薄氏集团的独子呢?
我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我用尽了法儿诱惑他。
我整整靠男人吃了三年的饭,我比谁都明白女人什么样的时候最好看,也知道什么样的时候最讨男人的欢喜。
为了这个男人,我甚至特意去做了修补手术,只为在最合适的时机献身给他,绑住他,做他一辈子的公主。
我用尽了手段,但令我失望的是,薄玺安却仿佛对女人没兴趣似的,哪怕我不断的在他身边蹦跶,他却根本不多看我一眼,我甚至怀疑他知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忍啊,忍了很久,直到慕遥生日前夕,我无意中得知她打算要对薄玺安表白了,我坐不住了。
我知道,我不能被人抢了先,我一定要先下手为强。
我偷到了她的日记本,做出了我其实才是真实的梦落西洲这个伪装,我对着镜子演练了无数遍最魅惑人心的那个笑容,在慕遥生日的那天晚上,我特意找了个借口不出席,掐着她要表白的时间点,将薄玺安给喊了出来。
我清楚的看到了薄玺安得知我就是梦落西洲的时候那种欣喜的神情,虽然他不认识我,但是我知道,我的第一步成功了。
他答应了与我试试,我紧绷的心松了下来,我以为凭我的手段,没有人能抢得过我的,可是我却没想到,慕遥会出来搞破坏。
我得到了他的人,可是,第一个跟他睡的人,竟然是她。
我不知道当我自己亲眼看着他们进了酒店,又亲眼看着他们从酒店出来,我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只知道,这一刻,我只下定了决心,就算哪怕用尽手段,哪怕我死,也不能失去这个可能改变我人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