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又在浴室里将她要了一遍,蒲淘的指甲在划上他后背的时候,猛然的有一个念头想要将他后背的皮连皮带肉的撕扯下来,嘴唇几乎被自己咬破,默默的承受着钱九给自己下身带来的疼痛。
他的动作一点都不温柔,就如同她是一个玩具一样一昧的进进出出,丝毫撩拨不起她的情欲,反而钱九一个人沉浸其中。
到了最后的最后,她也懒得回应了,就似乎是一个死鱼一样任凭他在自己的身上发泄累了呼呼睡了过去。
她扯过被子将自己全身上下捂了个严严实实的,有些空洞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她多么希望将自己抱在怀中的人,是沈华笙...
那个...唯一对她伸出援手的人。
曾经,她也是一个无欲无求的千金大小姐,衣食无忧。
十三年前...
一夜之间,自己成为了孤儿,父母双亡的打击,让仅仅才十岁的她一蹶不振,几近崩溃,曾经她认为的好朋友,在学校曾经跟在自己身后甘愿做着走狗的人,一夕之间却都变了样子。
在知道她已经不在是那个千金大小姐的时候,就对她嗤之以鼻,还曾几个人一起上来将她狠狠的打上好久,她痛的嗷嗷大哭,可是听到的却是周遭一句又一句的无情的嘲笑。
“哈哈,使点劲打,她家有钱的时候,没少使唤我们,还真以为自己高高在上啊,打!”
“真像个败家犬。”
那个学校进去的都不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不过相比之下,她以前家境是好了一些,所以其他孩子的父母都让他们不断的讨好自己。
知道出事了以后,就变了一个个恶心的嘴脸,自然而然的将以往在父母身上堆积的怨气都撒在了她的头上。
她就如同一个丧家犬一样,刹那间成为了整个学校里最令人唾弃的人。
甚至在那些亲戚知道后,无情的将父母给她留下的庞大的财产给掠夺走,她只能靠在学校里给以往跟在自己身后的小跟班当着小跟班,任由他们打骂,也是那个时候。
沈华笙就如同是一个白马王子一样降临到自己的世界,朝着她伸出了援手,将那些无情击打她头的人统统赶走,“你有没有事啊!”
她是认得沈华笙的,那时也只是慌乱的摇着头逃开了,她的心,也是在那个时候落在了沈华笙的身上不能自拔。
她因为被迫退学,没有亲戚愿意收养自己,只能够流落街头,恰恰也是在那个时候,钱九出现了,将破烂不堪的自己捡了回去,这一养,就是十二年。
在自己成年的那天,钱九毫无怜悯的要了自己,她记得那撕心裂肺的痛楚,永生都无法忘掉....
钱九势力远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所以她不敢逃,只能够奢求这三个月,沈华笙能看自己一眼,哪怕只是一次就够了。
这天是周六,宋知歌休息的时间,耐不住许琛的软磨硬泡,愣是出来转了一圈。
“知歌,你真的没有要买的吗?”许琛跟在身后问个不停,宋知歌稍显的不耐烦了,瞪了他一眼,“我都说了没有了。”
“我突然想要你也没送过我东西呢。”许琛满脸的期待,似乎像个孩子一样讨要着礼物,宋知歌嗤笑出声,“好啊,那你要什么。”
许琛探视了一下周围,跟前就有着一家珠宝店,他指了指,“走吧,去看看你即将要送给我的定情礼物。”
他拉着她就走了进去,珠宝柜台里的小姐眼底闪过一抹艳羡,但还是有礼貌的问候着,“先生小姐请问是要找什么样的珠宝呢?”
“手表。”许琛想了一下,脸上挂着标准的微笑,让销售员不禁脸红了一下,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好的,先生,男士手表在这边。”
“挑一个。”许琛已经等不及的叫着,宋知歌看了看昂贵的价格,脸上为难了起来,不禁吐槽,“许琛,你是存心的吧!”
“没有啊,据说给男朋友送手表是最能表明真心的。”许琛说的很自然。
“我送不起那么贵的。”宋知歌虽然嘟囔着,但还是探着头细心的挑选着。
“欢迎光临。”另外销售人员好听的声音响起,原本这是没什么的,却是听见了蒲淘尖细的嗓音,“华笙,你说我挑什么样的好啊?”
沈华笙原本是不情愿的,可是蒲淘正巧说江城不熟悉,愣是让他陪着一起过来,说是要给人送礼物。
“你喜欢就好。”沈华笙淡淡的应着,但是在外人眼里看来却是极其宠溺的语气。
宋知歌身体僵硬了一下,不用回过头她都能够知道那个声音的主人是谁,刻印在骨血了,怎么都不会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