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谢谢二堂嫂!”
端坐在椅子上,欧清歌完全无视了欧皓轩的不爽,快乐地吃着饭菜,看那英俊的模样,让坐在一边的钱露不由自主地感叹。
欧家的人怎么都是那么极品的人啊。
虽然欧皓轩脾气差的让她鄙视,但那也是一个堂堂整整的大帅哥,中美混血的大帅哥呢,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帅得一塌糊涂,而且还有家世有权利。
而眼前这个是欧皓轩二伯生下的儿子,欧清歌,虽然爹地妈咪都是在纽约,但是他妈咪是丹麦人,可以说是中国人和丹麦的混血儿,长得好已经不再话下了,完全是长得不要太惊艳。
那张脸,绝对比一般的女人还要妩媚。
完美、漂亮得她已经膛目结舌了。
怎么世界上会有那么漂亮的男人啊。真是太好看了,绝对比那些在电视是行自称自己是妖男的明星还要好看几百倍。
那脸上的五官……
“HI,美女,来,尝尝这个,味道很不错。这家医院是我见过做菜做得最不错的医院了。”欧清歌热情地将手里的菜也朝钱露的地方夹。
“哦,谢谢。”钱露点点头赶紧拿起碗接走。
“二堂嫂,你吃吃这……”欧清歌又想对钱多多夹菜了,但是在欧皓轩极度不爽,加快要杀人的目光中,终于识相地闭上嘴了。
讪讪地将手里的菜放进自己的碗里,然后乖乖地吃饭。
得罪欧皓轩的下场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多多,吃这条鱼,听说鱼补脑的。”见欧清歌闭嘴了,欧皓轩赶紧开始讨好钱多多。
她还在为了早上的事不爽中。
原本还指望着在吃中饭的时候讨好钱多多,结果连出了两个出其不意的电灯泡。
钱露,和欧清歌。
那两个电灯泡一坐下,发挥了电灯泡那闪闪发亮的特征,特别是欧皓轩这个探照灯。于是欧皓轩这一桌就很自然的成了瞩目的焦点。
几乎整个餐厅里的人都朝着这桌看过来。
本来还想低调。
结果又成了高调。
不过也无所谓了,至少欧皓轩不会再继续管那些事,那些人怎么样与他无关。最让他可气的就是,你欧清歌做电灯泡也就算了,居然还敢在他面前讨好自己的老婆。
你讨好,让他这正牌的男朋友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