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煜城。”他既然已经叫她的名字,那她也不会客客气气的叫他“白先生”。只是,这个“白煜城”三个字,听起来有些戏谑和讥讽。“你说,你喜欢我很久了?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想,是十年吧?”十年前,他刚刚上高中,那时候,他就已经喜欢上她了。三年高中,四年大学,他又硕士三年,回国了以后就遇到了她。
此时真的很后悔,后悔高中时的他太腼腆!可后来,毕业的时候,他明明已经跟她表白过了啊!他现在还记得当时她一脸惊慌失措的表情,难道她对自己,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其实也不能怪她,当年他表白那会儿,是高中毕业典礼上,有些同学爱玩闹,知道他即将留学美国,在他脸上用油彩划了几道,跟印第安人一样。他忽然冲出来表白,又是这一副模样,谁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纪流年又想嘲笑,十年,他怎么不说前世呢?
见她不说话,白煜城还以为她听进去了,着急的说:“我,我知道你有疑虑。但是于家人对你不好,于逸宸又是那样花心的男人,他真的不是你的好归宿!我们白家,虽然没有于家那么显赫,但是也足够资格和你在一起!我是家中独子,虽然……虽然在美国的时候,交过两三个女朋友,但是早已分手,平常并没有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你不信,可以去调查!我——我只喜欢你!”
若不是因为事情太急,他只怕,会把自己的祖宗三代的情况全都说给她听!只求,她肯点头答应和他在一起!
在美国的时候,找的也都是跟她很相似的女朋友。不是长相相似,就是气质相似——但是,赝品始终还是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