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宫重生:皇后谋

第六十二章 父子(二)

都重要。”

我并不知道这其中还有这个缘由,不过想来皇后对我搬进观风殿定是不快的,毕竟她才是皇后,她才有资格陪伴在皇上左右啊!

可我这不也是没办法了嘛!搬到别处,玉儿又哭闹了怎么办?

我也不想和皇后解释,免得解释多了到像是掩饰什么似的!

皇后静静的含笑望着我,正在此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郑贵妃那高亢的声音传了进来:“……利用孩子来争宠,自古以来后宫就层出不穷,不过这种腌臜事本宫是做不出来的,也只有那狠心的母亲才下得去手吧!”

我一回头,郑贵妃就站在了门口,冲我冷冷一笑,有些夸张的给皇后请安,道:“臣妾还以为皇后哪里去了呢?原来是到这儿来了,这浴日楼虽只有两层小楼,可是仿照江南楼阁建成的,还以为这儿只配皇后娘娘住呢!没想到皇后娘娘这样大方,呵呵,如今让出去一个住处,他日……岂不是连宝座,也让出去了?”

我忿然抬眸向望,这个郑氏!什么话到她嘴里都能生出恶毒来!先说我狠心利用孩子争宠,现在竟然说起了皇后……皇后面色僵硬,冷冷道:“郑贵妃,你又在胡说什么!让娆妃搬过来,是皇上的意思!”

郑贵妃笑道:“可不就是因为这是皇上的意思,所以臣妾才为皇后娘娘您担心呢!”

我不由又急又怒,她是无时无刻不想挑唆吗?

“咦?这个小楼还不如我住的地方大呢?娆妃妹妹怎么会搬到这里来?”雅妃与和妃先后走了进来,给皇后请过安之后,雅妃便这样说道。又对我笑嘻嘻的说:“这上阳宫哪里都好,就是地方小,你住进这里,我和和妃姐姐都为你委屈呢!没想到还有人妒忌,真是好笑!”说着,瞟了郑氏一眼,呵呵笑了起来。

和妃也道:“可不是嘛!这地方实在逼仄了些。”

她们都以为我也会住进小楼里,殊不知皇上让我住进他的寝殿。

我自然不好说破,勉强笑道:“也是为了孩子的缘故,宫中有经验的姑姑都说,孩子小,必得要镇得住妖魔的人在身边才好,所以……”

“本宫生了两个孩子,也没这样不耐烦的!”郑贵妃立刻打断了我的话。

我冷冷道:“是啊,嫔妾哪有贵妃娘娘那样的好福气,十二皇子在胎里就不安稳,又是早产又是被妖魔恫吓,也不知怎么就这样多的磨难。”说到此处,我不由变了脸色,对皇后道:“皇后娘娘,您说该不会是……”

在场诸人面色都起了变化,皇后肃然道:“我看不如这样,让十二皇子先在这里住下,若还不见好,看来……本宫是要好好查一查了!”目光仍瞥向了郑贵妃。

郑贵妃满脸怒气,但这个时候却不好争辩,只因我和皇后谁也没说出那两个字,若是她说出来了,反而给人“做贼心虚”之感。

如此,也没人敢再说什么,玉儿也在浴日楼住了下来,晚上,我也住进了启恒的寝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