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宠一品毒后

374那老头儿,他的名字是方磊笑

戏,现在倒是出来做好人,说好话了,刚刚一开始,怎么不管管这娃娃?”那老头这般说道。

“想以前辈本事,自然是可以将郡主管的服服帖帖的,自然不用我多说多做。”郝连城深回答道。

“慕容……”郡主嗔怪道,却是没有多少恨意。

“那你现在出来干什么呢?”那老头看起来是嫌郝连城深多嘴。

“前辈管教郡主自然是没错的,只是刚刚的管教……过了……我才出声。”郝连城深这般回答道,“终究是哈图府的郡主,前辈管教,乃是对的,只是若过了,怕是郡主饶了,哈图府也不饶,前辈想来走遍了大江南北,也该听过哈图府的名字吧。”

“你这后生是在劝我还是在威胁我?”那老头儿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样说道。

“是劝,也是威胁。但前辈对郡主手下留情,我是看在眼里,前辈并无恶意,所以我此时才只是动嘴,却未动手。”郝连城深如实说道。

“哈哈,我本来还以为你这后生虚伪的很,没想到,你还真是有趣……”那老头儿哈哈大笑,这样说道。

“前辈你刚刚撒的药粉,乃是解药。前辈身上想来下了无色无味的药,若是近身,便会如那四个大汉一样,手无缚鸡之力。郡主本来想不闻的,却被前辈一诈,而闻下了解药。故此,我才觉得前辈乃是好人,并无恶意。”郝连城深这样解释道。

“有趣有趣,你这后生非但‘外面’有趣,里面也是‘有趣’的很啊。”那老头儿对着郝连城深这样说道——两人距离不近,故而老头儿身上的毒并未影响到郝连城深,只是郝连城深听到老头儿这样一说,便是眼里闪过一丝怪异。

这外面是指什么?里面是指什么?

难道……

“你快帮这四人将毒解了!”尚未等郝连城深想个明白透彻,只见郝连城深身后的卓雅突然这样说道。

“嘿,你这娃娃,若不是看你是个女娃娃,我不和你一般见识,还帮你解了毒,你反而倒是这样命令我,难道是也想尝一尝这滋味?”那老头儿笑着威胁说道。

“前辈……”郝连城深抱拳拱手对那老头儿说道,“我替郡主与你陪个不是,前辈且息怒。”

“嘿,你分明是个胡蛮子,怎么这么懂大赤礼数,不错不错……这抱拳拱手礼,倒是行的端端正正。”那老头儿大笑说道,并往郝连城深那里走了几步。

郝连城深本以为自己会头晕无力,却没想到竟是一点事情也没有——这老头不知在什么时候,竟收了自己身上的毒,亦或是给了郝连城深解药,这郝连城深竟是一点也没觉察到对方动作。

“你叫慕容是吧。”那老头问道。

“不错,敢问前辈是……”郝连城深问道。

“什么前辈,叫我疯子,老方,老顽童都可以……”那自称自己疯子的老头儿这样说道。

“前辈名讳是?”郝连城深追问道。

“方磊笑。”

方磊笑?此人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