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青泽都有点佩服锦绣逛街的能力,这一天下来,可是步行走的,因为坐马车不方便,也转不开。脚程都可以围着京师城里走半个圈了。她就是走的那么乐意,一点儿都没有累的样子。也好在龙青泽体力好,要不然换一般人这么跟她走,还真有点吃不消。
锦绣遇上喜欢的,好玩的小玩艺,就会买买买,反正她有钱,自己赚来的钱,花的也大气。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不是龙青泽不给她钱花,事实上,回京后,龙青泽就已经把自己的身家家当全交给了锦绣,上交!他也不爱管这些东西,交给锦绣正好!反正小娘子喜欢钱,正好讨娘子欢心。
锦绣倒也不客气的全部收下来,一看,就有些失望了,这男人看着像个金龟婿,其实也不过尔尔。
事实上龙青泽虽然看起来像个土豪,但是,他的家底薄,原先根本没有钱,因为家产几乎全被叔伯给霸占了。他现在有的钱不过是他的俸禄还有陛下赏赐的,
这家伙在她家住着的时候,一出手就是一百两一百两,都不带零钱连银子都懒的带,说是嫌麻烦,直接带的银票。还以为他是多有钱的富二代,原来也就不过小几千两的存款,想来还不如她赚钱多,锦绣现在是财大气粗,以她和王宾浩的合作盈利方式,新合资的店铺,经营良好的话,一年也能分个几千两吧!
不过,龙青泽虽然银子不算太多,但是不动产倒是不少,皇帝倒是大方不说赏的别的物件,就只这将军府一处宅子,就是价值千金的不动产。朱雀街可是达官富人区,寸土寸金,这房子能抵不少钱。
当然,锦绣也不是个贪财的,她也不是为了钱才喜欢龙青泽的。当初不是不知道他是将军嘛!不过,他能将老底交给她,是值得赞扬的。是个好男人!
龙青泽就成了拎东西的跟班小弟。任劳任怨。家里倒是有下人,但是,龙青泽不喜欢有第三人在场,只他和锦绣两个多自在。所以,拎包的任务非他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