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跟泰达米尔作同样打扮,身穿皮革,脚蹬皮靴,一嘴又黑又长的络腮胡子,差点将整张脸都盖住,看上去俨然是一副野人扮相。
“咦?你是”杨爵粗粗一看对方的扮相,并没有把对方认出来。
“杨爵兄弟,你不认识我了吗?”对方笑道。
“咦!你是盖伦大哥?!”杨爵仔细辨认了一下对方的长相,终于通过对方那双浓眉大眼发现,对方就是曾经有德玛西亚之力之称的盖伦!
“没错,是我。”盖伦笑道。
“盖哥,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你怎么留起了大胡子?”杨爵好奇地问道。
说实话,比起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盖伦将军,此时的盖伦,由于脸上又黑又长的大胡子,显得有几分****堕落。
“因为我曾经发过誓,如果诺克萨斯一天不灭,我就一天不刮胡子。”盖伦笑道。
“哦!我懂了!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蓄须明志’?”杨爵恍然大悟道。
盖伦蓄须明志,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说明盖伦仍然充满斗志,并未****。如此,杨爵便放心了。
“哈哈!就是这个意思。”盖伦点头笑道。
“那就好,那就好。”杨爵终于放心了。“那个盖哥,拉克丝小姐呢?她在哪里?”杨爵环顾四周,并未发现拉克丝的身影,所以好奇地问道。
“喏!她在那边啊!”盖伦转过身,指着自己身后笑道。
“嗯?”杨爵探头往盖伦身后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年轻的金发女郎,正交叉翘起两只小长腿,手上端着一个茶杯,正在旁若无人地品茗。这一态度表明,对于杨爵的到来,她根本不感兴趣。
“拉克丝小姐,好久不见,你好啊。”杨爵主动上前,微笑着跟拉克丝打招呼。拉克丝却假装没听见,没有说话。
“拉克丝小姐?拉克丝小姐”杨爵又连续叫了几声。
“啊?你是在叫我吗?”拉克丝终于抬起头来,眼中充满浓雾,假装什么都不懂,惊奇地问道。
“”杨爵顿时无语。“是啊是啊。拉克丝小姐,两年多没见,别来无恙否?”杨爵尴尬地笑道。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那个你们聊!我有事先走了。”拉克丝非常不给面子地直接放下茶杯,起身走人了。
“站住!拉克丝!你怎么能这样无礼?!”盖伦眉头一皱,将拉克丝喝住。
拉克丝却连脚步都不停一下,直接往营帐外走去。
“拉克丝!”盖伦咆哮道。
可是,拉克丝仍然连头都不回,直接消失在营帐外。
“唉竟然连盖伦这个当哥哥的都制不住他这个傲娇的妹子了,更别提我了。不过,拉克丝的性格真让人喜欢!”杨爵心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