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吃这个……”
赵诺好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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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诺好歹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怎会不知道这是苞米面,只不过这面磨的也太糙了吧。
一拍脑门儿,她才想起来她已经变成了林春草,生活在粮食产量非常低的古代。原主的记忆告诉她,宝河村这地方土地贫瘠,气候寒凉,只种得出苞米(即玉米)和土豆蛋子。其他东西的话,虽说也能种,产量却少的可怜,这两样东西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主粮。
在赵诺还没穿过来的时候,林春草就得负责煮林家的早晚两顿,如果饭上桌的时间晚了点便会遭到曹氏的毒打,另外还不给饭吃,说起来也真够惨。
她现在还弄不过曹氏,没办法,赵诺只能认命的从灶旁的水缸里勺水和面。
打开盖子的那一刻,水面上映出了一张陌生的脸,那是张还未长开的娃娃脸,面黄肌瘦,眼大脸小,谈不上漂亮,好在五官都很端正。
长年的劳作和营养不良让十一岁的林春草身形迟未发育,看上去只有**岁。那小胳膊还没有摆着的柴火棍粗,满是青痕淤紫……在1世纪的时候,赵诺虽然也不怎么受爹妈待见,可好歹没被虐待啊,平平安安的长到了成年,进了公司,成了小白领。
赵诺一边感叹,一边从锅边拿了火石。
电视中的人对着柴火挫两下火就着了,可现实生活中赵诺弄了半天也没把火燃着。这真难住了她这个现代人。
曹氏刺耳的呼声已经响了起来,她这回可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了。
按照那泼妇的性子,饭菜迟些上桌林春草都会挨打,要是让她知道赵诺磨蹭半天也没把火给燃着,估计赵诺真得去见阎王了。
想到这,赵诺恨不得再穿回去把贝爷给带回来,等等……贝爷!贝爷生火时用的火绒都很干燥易燃,而赵诺一时脑子短路,对着干柴就划拉,根本没用火绒。
想到这,赵诺赶紧起身从土灶上头的墙缝里掏出了团用布包好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团拳头大小的青绿色絮状物,正是农家自制的火绒!
这下可有救了,赵诺喜滋滋的扯了巴掌大的块火绒出来,将其平放在灶台上,猛擦起火石来。
不一会,火绒便冒起了青烟,赵诺简直乐坏了,小心翼翼的将那团冒烟的火绒如同对待新生儿般捧在手中,轻轻的吹了几口气,使火势涨了些。
待可以看见明火后,赵诺便用火钳将那团异常珍贵的火苗塞进灶膛中。那火苗一遇着干柴就迅速的燃了起来,顿时火势大涨,林家的烟囱里冒出了青烟。
这时,伺候完林秋满起床穿衣的曹氏走了进来,见赵诺还没有做好饭菜,便指着赵诺的眉心骂了一阵,消气后又走了出去,难得的没有打已经换了灵魂的林春草。
赵诺实在是对这个胖婆娘没什么好感,把曹氏的祖宗十八代全给骂遍了,这才愤愤起身,从柴火堆上取下个竹篮,往里一看,里边就才装着七八个小儿拳头大小的发芽土豆。
这林家不但穷,还特别抠,粮食全在曹氏手里握着,连土豆蛋子都是按着人头来煮的,至于肉,就那挂着的几斤腊肉……借赵诺三个胆也不敢去碰。
你奶奶个腿,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几个土豆蛋子和半盆糙的不行的玉米面,你让赵诺咋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