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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人的资料,早就送到了我的书桌上,可以说,我对她了如指掌。
但这么面对面的见面,还是第一次。
她比资料里更生动,那双眼睛更亮。
明明很害怕我,偏偏强作镇定。
不过她算好了,自从我手上沾血后,我身上的气势越盛,很多人都不敢直视我。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当然是好事!
离预产期还有几天的时候,我生下了儿子。
早在美国时,我就查了孩子的性别,如今生下了儿子,我并有多少惊喜的感觉。
我爱这个孩子吗?
我不知道。
我想我是爱他的,可是,一想到他身上流着林正的血,一看见林正抱着他,我就忍不住的恶心。
我爱他,又忍不住厌恶他,我把对他父亲的厌恶,迁移到了他的身上。
出了月子后,我开始着手南都的事。
林家背后的靠山很强大,强大到只手遮天。
我对付南都十大世家,按理说应该是很容易的。
可是,我铲掉了赵家,却在凌家这边遇到了阻碍。
凌琛!
这个男人可以说是我遇到的最强大的对手,他比林正不知强了多少倍。
他居然心胸宽大到放下一切,和季云深联手了,要知道,当初两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已经翻脸了。
我试图从季家其他人身上突破,可我现季云深这个人,也很厉害,居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将季家牢牢捏在手里。
打蛇打七寸!
要打垮一个人,就要从他最在乎的东西下手。
凌琛最在乎的是罗艳和凌老爷子,以及凌家。
季云深最在乎的是他的女儿松下琴子和罗艳。
对,我早就知道季云深有个女儿,早就汪家倒台时,我就知道了。
我真想看看,在季云深的心里,是女儿重要,还是心爱的女人重要?
事实证明,在男人心里,还是自己的骨血最重要,至于女人,不过就是一件衣服,喜欢的时候天天穿在身上,不喜欢了,随手扔在一边。
而罗艳,不过是季云深最喜欢的那一件衣服,再重要,也重要不过亲生女儿。
如我计划的那样,罗艳落到了我的手里。
我看着她毫无希望的挣扎,扑腾,反抗,仿佛看到了当初的自己。
只是如今,我已经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了,而她的命运还捏在别人手里。
她看凌琛,爱到义无反顾。
我仿佛看到了年少时的自己,那时候的我,也义无反顾的爱着林正那个禽兽。
我和她很像,我和她又不像。
最不像的地方,林正厌恶我,凌琛深爱她。
是她更可怜,还是我更可怜?
很长时间里,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我一直觉得,是她更可怜,毕竟她的生死和自由都捏在我手里。
到后来我才知道,从来都是我更可怜。
我拿她来要挟凌琛,我逼她和别的男人做那种事,拍了视频给凌琛,我成功的让凌琛崩溃。
我以为我在打垮凌琛之前,会先打垮她。
谁知,她一直都硬撑着一口气,硬是不倒下去。
一个女人,落到那样的地步,遭受那样的耻辱,居然还活得好好的!我不知道她在拼命坚持着什么。
我看着她,就好像看到了我自己,她身上的韧劲,让我有些恍惚。
一个人在国外那些年,从五岁到十八岁,遭受那么多虐待和打骂,遭受林正的出卖和羞辱,我都熬过来了,如今,我已经有了自己的力量,有了忠心耿耿追随我的人。
再面对林正和林太太时,我再也不会躲闪,也不会怕他们。
这些年,我靠什么坚持下来的?
也就是那一股韧劲吧。
凌琛死了,飞机失事,我知道是谁做的手脚。
我以为深爱的男人死了,罗艳该倒下去了吧?
谁知,她依然挺立着,坚持着,咬着牙关一直撑着。
那么辛苦做什么?
早早妥协,早早放弃,人生就解脱了,何必一直硬撑?
我觉得她傻的同时,居然有些钦佩她。
就连生孩子,活剖,她也撑下来,这个女人看似温柔柔弱,骨子里的坚强,让人侧目。
凌琛死后不久,我和林家就翻脸了。
我早就知道他们想狡兔死,走狗烹,但没想到的是,这件事会来得这么快。
我想,我知道林家那老头在算计我,他也知道,我早就知道此事了。
所以,他不会等到我羽翼丰满再动手,凌琛一死,凌家彻底败落,林家就要对付我了!
好在,我也有了准备,迎战得不算太匆忙。
只是,林家背后的势力太强大,几个月后,我就开始被压制了。
再后来,何家倒戈,我兵败如山倒。
我想了很多结局,我也想过我会败,但我没想到我会败在我以为的亲人手里。
真的很可笑啊!
我没有爱人,没有家人,没有朋友。
我什么都没有。
那一天,我知道自己败局已定,可是我很不甘心,我厌恶的人,还活得好好的,我就被逼得走投无路,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我开着车在马路上乱转,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最后,我去了会所,去见罗艳。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见她,也许,是我从她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也许,她是唯一一个对我说真话的人。
如果我们不是敌对方,我真的想当她是朋友。
我坐在她的客厅里,抱着那个孩子,她的孩子。
小小的孩子很像她,也很像另一个人。
我突然觉得很嘲讽,这个女人,我以为牢牢的掌控住了她,谁知她在我面前玩了这么一招。
可到了现在,我不恨她了,我也不想报复她,也没什么可报复的。
输了就是输了,败了就是败了。
我看见她看见我时,惊恐不安的眼神,觉得有点安慰,又有些失落。
我们说了几句话,她的眼神一直看着孩子,她在害怕,怕我现真相。
她不知道的是,如今对我来说,孩子的真相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不在乎了。
我想要做的事,还有两件特别重要的事。
报仇,和带走孩子!
原本我爱我的孩子,可我也恨他,厌恶他,因为林正是他的父亲。
可罗艳的话,让我改变了想法。
就算林正是他的父亲,可他是我的孩子!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我那么厌恶林正,厌恶林家,就不能让孩子长在林家。
我要带走他!我要给他一个光明的,宁静的,温馨的未来。
我不曾拥有的,我想让我的孩子拥有。
离开罗艳的房间时,我回头对她说了一句话:“你不觉得这孩子的眉毛,很像一个人吗?”
我清楚的看见罗艳的瞳孔,猛地一缩。
她很紧张!很害怕!
看着她的模样,看着她身边的人,紧张不已的站在她的身边,呈保护她的姿势,汹涌如潮的寂寞,突然涌上心头,淹没了我的心。
我不想承认,我一直很羡慕她。
如今,我终于明白自己在羡慕她什么了。
那些我想要的,偏偏穷尽一生也得不到的,她都拥有。
真心相爱的人,肝胆相照的朋友,和相爱的人生的孩子。
随后,我开始安排。
抢走孩子很顺利,我知道保姆什么时候带孩子去公园晒太阳,知道保姆会带多少保镖,知道那些保镖的身手如何。
孩子一失踪,林家疯了般找我。
安排好孩子后,我在整个林家即将崩溃,失去理智的时候,用计把林太太约了出来,绑架了她,随后在林正的情人那里,绑走了林正。
我对林家人太了解了,因为我时时刻刻想着怎么报复他们。
这一天,终于来了!
我从没想过我能安然无恙的逃离,我也没想过离开。
我知道我逃不掉,那么,就同归于尽好了,死,我也要拖着那个男人下地狱!
我打了电话给罗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打这个电话。
也许,不知从何时起,我已经当她是朋友了?
也许,我想在我死后,有人能记住我?有人能为我落一颗眼泪?
我太寂寞了,真的很寂寞。
林正和林太太,在我面前变了无数次嘴脸,我冷眼看着,只当看戏。
当大火焚身时,林正一直在痛苦哀嚎,林太太不停的哭号,咒骂我。
身上很疼,我的灵魂却仿佛解脱了。
大火烧着皮肉,滋滋滋的响,那些香气,就好像烤肉的香气。
生命一点点逝去,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挺可笑的,我的心冷了硬了狠了毒了,再不是当初那个天真可笑的女孩。
而林正的心可从来没变过,到死都还是那么厌恶我。
可我已经,不在乎了。
如果有来生,我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不用多显赫多富贵。
只要,父母疼爱,兄长姐妹爱护,有说得来的朋友,长大后有爱人,结婚后有孩子,这样就够了。
然而,这终究只是一个无法抵达的梦。
当生命最终消逝的那一瞬间,我慢慢闭上眼睛,两颗泪珠从眼角滑落,融入大火之中。
我问我自己,我错了吗?
我错了。
从一开始就错了。
我后悔吗?
我不知道。